天塌了!河南开封,27岁男子在网上找到了一位女主播,二人经相处确定恋爱关系,后来,男子又花近20万元和对方订了婚。可订婚不久,男子就发现,未婚妻居然比自己大12岁,曾结了两次婚,还生了3个孩子。更让男子难以接受的是,未婚妻订婚后还和榜一大哥搞暧昧,到最后竟直接玩起了消失。男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悔不已! 27岁滕先生要看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因圈子狭小没法遇到合适的异性,滕先生便只能转向网网络平台上交友。 一次,他在刷直播时,被一位自称“20多岁单身且想成家”的温柔女主播吸引。 于是,滕先生便通过后台与女子取得了联系。 后面,两人还加了微信,越聊越投缘,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恋爱一年半的时间里,滕先生可以说是有求必应。 为对方直播间打赏、转账买手机、支付整容费等,七七八八花去了8万余元。 感情稳定后,双方举办订婚仪式,滕先生又支付11万元的见面礼和彩礼。 然而,在订婚不久后的过年“见家长”饭局上,一个小孩突然喊女子“妈妈”,这让滕先生震惊不已。 经打听,滕先生得到了一个让他崩溃的事实:该女子的实际年龄是39岁,结过两次婚、还带三个孩子。 这还不算完,两人在订婚后,女子仍在直播间以单身名义向“大哥”要礼物,并暧昧不清。 当滕先生质问她为何还这样做时,女子仅称“这是职业”。 最后,女子还直接玩起了消失。 滕先生这才清醒,前后付出的20多万元,竟只是一场骗局。 说实话,滕先生的遭遇真的很惨,本想着能娶妻和自己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可到头来,什么年龄、婚史、生育史全是假的。 20万元的钱花出去了,结果硬是换来一场欺骗和虚无。 那么,滕先生又该如何及时止损,挽回残局呢? 1. 滕先生可以要求女子退还11万元的彩礼。 《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明确,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可要求返还。 滕先生与女方仅订婚未领证,且女方隐瞒关键信息导致两人结婚目的落空,作为过错方,女方需高比例返还彩礼。 但像滕先生为了表达爱意、增进感情而向女方赠送的节日小额红包、鲜花等日常消费,一般无法要求返还。 2. 滕先生可以报案女子构成诈骗。 如果该女子自始至终都没有和滕先生结婚的意愿,仅以骗财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情,得手后失联,且涉案金额20余万元已达入刑标准,那么,女子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滕先生完全可先报警,如果经警方核查,不构成刑事犯罪,再走民事诉讼以维权。 3、滕先生订婚前花的 8万余元支出还能要回来吗? 滕先生向女子支付的整容费、手机款,一般都是大额度支出,与结婚目的直接相关,滕先生可要求返还。 但对于滕先生在直播间的打赏行为,一般属于他本人的娱乐消费,通常难以要求返还。 总的来说,滕先生的经历也再次提醒大:,网上恋爱,在未了解清楚对方底细的情况下,一定要捂好自己的钱袋子,防止最终伤钱又伤感情。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