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铁有偿代坐2人被训诫 郭某与翁某编造“地铁有偿代坐”服务并发布的行为,看似是出于猎奇的玩笑,实则存在多重负面影响。 从公共秩序层面来看,地铁座位属于公共资源,是为全体乘客按需分配的出行保障,高峰时段本就“一位难求”。这种有偿代占的虚假宣传,极易误导其他乘客的出行判断,也可能催生不良效仿风气,破坏公共交通的公平使用原则。 从法律角度而言,二人在闲鱼等平台发布不实服务信息,即便未发生实际交易,也已涉嫌扰乱网络公共空间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轨交公安的及时调查和纠正,也体现了对这类苗头性不良行为的管控。 此外,这种猎奇式的“创意”也折射出部分年轻人对公共规则的漠视。公共空间的有序运转,依赖于每一位公民对规则的自觉遵守,而非以博取眼球为目的的随意试探。想要寻求新奇的表达或体验,应当建立在不扰乱公共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基础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