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级市司法局副局长一年工资也就十几万,竟然能有钱给儿子在北京买房。着实有些匪夷所思!受贿总额高达865万(估计也是个惯犯),就是为了给儿子在北京买房。被判了以后,这个钱必须要依法追缴的,那他儿子还不得把房子买了,把钱退回来。副局长受贿的其他800多万是从哪里来的媒体没披露,但媒体却交代了朱律师送给副局长的60万是被索贿的。不管判决有没有认定这60万是索贿,朱律师的这个律协会长恐怕是不能再干了。根据章程规定,律协会长是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出来的。现在,这位朱律师能当上律协会长却是因为司法局局长收了钱之后的违规操作。那么,理事会的选举就存在贿选等暗箱操作的违规违纪问题。之前的选举自然要推倒重来,真是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