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在朋友安排下去中院旁听了一场庭审。当天审理的是一起交通事故,原告方是一个71岁的老爷子,被告方是一个15岁的小姑娘,因未成年就由小姑娘的妈妈及代理律师出庭。小姑娘上初三,下晚自习后骑电动自行车并带了一个同学在一个下坡处的路口与晚上出门遛弯闯红灯的老爷子相撞,老爷子当场倒地,小姑娘和同学未受伤,忙把老爷子扶起并给父母打电话。父母赶到同时报了警,等交警到场后又把老爷子送到医院。前两天小姑娘父母积极垫付医药费并帮忙看护,因老爷子女儿对小姑娘父母态度恶劣,加之事故责任认定书没出来,小姑娘父母只跟交警保持联系,没再在医院露面。老爷子女儿认为小姑娘父母逃避责任,就跑到小姑娘学校闹事,被学校门卫阻拦。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认定双方责任四六分,老爷子四,小姑娘六,双方无异议。老爷子诊断出一节腰椎压缩性骨折,要做内固定,原告方在律师建议下做了伤残鉴定,认定为十级伤残。老爷子康复后开庭,被告方对原告方伤残鉴定无异议,但因为原告方律师拿不出老爷子收入流水证明,自己撤回对老爷子在做水电工要求被告赔付半年误工费的请求,这笔费用就三万多。剩下一些细节推敲,比如老爷子在住院期间对肺部结节等与交通事故无关的疾病诊疗费,经被告律师梳理,在总赔偿金额又删减掉一万多,最后算出小姑娘家要陪老爷子约五万二至五万八。法官极力从中调解,小姑娘家条件一般,电动车又没买保险,她妈妈不想女儿心理有负担,愿当庭掏五万五了结此案。可原告方女儿不依不饶,坚持主张六万五一分不少。说小姑娘父母没给老爷子赔礼道歉,没去医院照顾,老爷子受惊吓受疼痛,必须赔付精神损失费。最后还是没谈拢,法官也无奈。我听到被告律师给小姑娘妈妈支招,等判决书下来上诉。老爷子女儿还在扯什么知道小姑娘家住哪里,他们没去闹事就算宽宏大量了。法官说你去闹事,人家直接报警。看得出来法官也烦原告方了。身为局外人,看小姑娘妈妈气色打扮,就知道是底层辛苦讨生活的人。可能学校离家远,自己无暇接送孩子,又缺乏风险意识,才放任孩子骑电动车。这样的家庭能当庭掏五万五已经很有诚意了。就算判决下来比这个数多几千块,遇上有的家庭,既然你这么难缠,那就别想痛快拿到钱。我上诉再拖你个一年半载,执行时我不是不给,可我没钱,我只能边挣边还,不嫌麻烦咱就走着瞧。我发现很多社会化不足的人很迷信法院法律,总觉得我受伤了我有理,法院法律就会站我这边。只要经法院判决,我一定能拿到我要求的东西。如果执行这么容易,法官为什么还要费力调解呢?很多时候,人要见好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