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将彩礼视为可随意撤销的投资# 彩礼不是万恶之源,简单将其污名化,可能忽视了真实生活的复杂与女性的付出。而且,能力不足,彩礼来凑,这种现象也是有的。况且,有多少女性的彩礼最后还是用于婚姻生活了?在这起案件中,双方虽未领证,但已按习俗举办婚礼、共同生活长达四年、并生育了女儿。法院认为,彩礼已部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女方为养育子女、经营家庭付出了巨大心血。此时若机械地以未登记为由要求全额返还,对付出多年并独立抚养孩子的女方显失公平。法律不支持将彩礼视为一种可以随意撤销的“投资”。判决明确指出了女方“养育子女、经营家庭的付出是不可忽视的”。这实际上是在用法律语言承认:女性在家庭中的生育劳动、情感劳动和家务劳动具有巨大价值。彩礼,在长期共同生活的语境下,可以视为对这部分未来付出的一种认可和保障,而不是“买断”婚姻的价款。这意味着,法律不是简单地支持或反对彩礼,而是要看彩礼给付的初衷、后续的使用情况,以及双方在关系中的实际投入。所以有些人也需要走出视彩礼为洪水猛兽的现实,我们反对的是以婚姻为名索取高额财物、将婚姻彻底功利化的行为。但我们更保护的是,在长期共同生活中,为家庭共同体做出实质性贡献一方的合理权益,尤其是女性在婚恋中可能面临的生育和职业风险。#律师说法##热点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