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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一名18岁的少年在高考后,在短短5天里,伙同他人进行3次抢劫,法

2024年6月,一名18岁的少年在高考后,在短短5天里,伙同他人进行3次抢劫,法院以抢劫罪和寻衅滋事数罪并罚,判决十一年有期徒刑。家属认为“只是孩子间的打闹”,量刑过重,法院二审判了。 陕西榆林一位刚满18岁的少年刘某,高考结束后没等来大学录取通知书,反而等来了法院的重刑判决。   他的父亲直到警方找上门才知道,儿子在高考结束后的短短五天里,连着干了三起抢劫案,之前还参与过五起殴打他人的事件。   面对这样的结果,这位常年在外务工的父亲没法接受,他反复强调儿子只是调皮,平时爱跟同学打闹,家里也管过,怎么就成了抢劫犯。   在他眼里,儿子做的这些事,顶多是“几个孩子之间的打闹”,算不上什么严重的犯罪,更别说要判十一年有期徒刑了。   可法院查明的犯罪事实,远比这位父亲认知里的“打闹”要严重得多。   2024年6月20号,刘某带着两名同伴,找到了还在客房的韩某某。   在房间中,三人中的牛某动手殴打韩某某,之后,三人又连着威胁和辱骂,强迫韩某某把自己的手机拿去抵押,换了1000块钱,交给了3人。   仅仅过了一天,刘某看到韩某某在社交平台发了现金和香烟的照片,又动了歪念,带着人再次冲进酒店堵住韩某某,把他身上的500块钱搜了出来。   有意思的是,这笔钱其实是韩某某自己盗窃来的,但这并不影响刘某抢劫行为的成立。   到了6月25号,刘某再次又找人把韩某某带到手机店,让他把手中的苹果14手机换成便宜的苹果12,得到了1450块钱的差价。   案件发生后没多久,警方在调查中认定刘某和牛某为主犯,多次伙同他人抢劫财物,将两人抓捕拘留。   2024年12月,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刘某被执行十一年有期徒刑,还要交6000块钱罚金。   一起作案的牛某,最终被判了四年有期徒刑,罚金5000块钱。   刘某和他的家人都不服这个判决,提起了上诉,可2025年3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原判,之后刘某家人再次申诉。 这起案子的核心争议点,就是刘某的行为到底该定抢劫罪,还是家属主张的寻衅滋事罪。   辩护人认为,刘某他们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想逞强好胜,属于强拿硬要,应该按寻衅滋事罪来判。   但法院并不认可这个说法,这两种罪名的核心区别很明确,关键就看有没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用了暴力胁迫手段让对方当场交出财物。   刘某的每一次行为,都有很清晰的获利目标,不管是逼对方抵押手机换钱,还是直接拿现金、强迫转账,再到强迫手机置换赚差价,都是为了把别人的钱和东西变成自己的,非法占有的意图一眼就能看出来。   而且每次都伴随着殴打、辱骂、威胁这些暴力胁迫行为,正是这些行为让被害人害怕,不得不交出财物,这和寻衅滋事罪里那种单纯为了找刺激、耍威风的强拿硬要,根本不是一回事。   再加上刘某在五天内连续做了三起,属于“多次抢劫”,这也是法院对他从重处罚的重要原因。   至于牛某只判了四年,和刘某差距很大,原因也很简单。   牛某被抓后,老老实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而刘某被抓后,一直避重就轻,说的话前后也对不上,庭审的时候也不肯如实交代抢劫的事,根本不符合自首的条件,自然没法从轻处理。   家属始终觉得量刑过重,可他们没真正意识到,把抢劫当成“孩子打闹”,这种认知本身就是家庭教育的缺失。   案发后再怎么赔偿补救,也换不回对被害人的伤害,更抵消不了刘某连续犯罪的严重后果。   这起案子也给不少家庭提了个醒,孩子成年不只是年龄上的变化,更意味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平时多关注孩子的行为,早点教会他们敬畏法律,才不会让本该光明的人生,刚起步就栽了大跟头。   至于申诉的最终结果,还要等法院进一步审查,但无论如何,这起案子留下的教训都值得每个家长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