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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名中学教师张女士,只因在微信小群和私聊里传播了一条关于同校女教师的八卦,就

浙江一名中学教师张女士,只因在微信小群和私聊里传播了一条关于同校女教师的八卦,就被警方行政拘留2日,不服处罚起诉公安局后,一审也被驳回,如今她已经提出了上诉。这件事让不少人都绷不住了:原来私下聊八卦也可能犯法? 事情还要从2024年12月说起,当时天台县某中学的办公室里,几位教师闲聊时提到了一名女教师的传言,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张女士朋友的耳朵里。朋友先是在三人闺蜜群里说有女教师“卖淫”,接着又在私聊里把传言中女教师的名字告诉了张女士。没过多久,另一个朋友私聊问起这事,张女士就把自己知道的,关于这位女教师的教授科目、姓氏、年纪等特征说了出来。 朋友顺着这些信息,很快检索出了这位女教师的完整姓名和照片,发给张女士后,张女士还回复了两张检索到的照片。谁也没想到,这位朋友转头就把这些内容发到了另外两个六人群聊里,流言就这么扩散开了。 事后,参与传播的张女士和两位朋友都被警方以诽谤为由处以行政拘留,其中张女士被拘留2日。2025年5月,张女士不服这个处罚,将天台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近日一审判决结果出来,法院认为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驳回了张女士的起诉。 不过法院也明确,张女士并不是最初捏造流言的人。但法院同时指出,当时朋友曾给张女士转发过其他群聊关于此事的记录,她理应能预见到这些内容可能被再次转发。而且作为被诽谤女教师的前同事,她传播的消息更容易让人相信,在朋友询问时,她没有劝诫阻止,反而把未经核实的流言当成可靠信息传播,主观上放任了他人名誉受损的结果,客观上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构成了诽谤。 对此张女士觉得很委屈,她表示,看到朋友转发的群聊记录时,还以为这事已经传得很广了,再加上出于对朋友人品的信任,根本没料到对方会继续传播。她认为自己没有捏造信息,也没有公然散布,误信不实信息事出有因,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上,都不构成诽谤。 这件事一下子就引发了大家的热议,有人觉得处罚合理,造谣传谣本就该管,不管是公开还是私下;也有人疑惑,三人群聊也算传播?那以后和朋友聊天都得小心翼翼了。 其实这件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哪怕是微信私聊、小群,说话办事也得守法律底线,尤其是涉及他人名誉的负面信息,千万别随便转发扩散。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