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14岁的初中女生,在一处无人居民楼里对同学扇耳光、辱骂,甚至嚣张地录像上传。如果是以前,结局大概率是家长领回去“严加管教”,警察即使想管也只能口头训诫。但这次,等待她们的是冰冷的手铐和拘留所的高墙。 前两天内蒙古五原县警方的这则通报,看得人极度舒适,也让很多家长惊出了一身冷汗。 这就是2026年1月1日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生效后的雷霆手段。仅仅实施半个月,从内蒙古这4个14岁女生,到广东湛江那3个持械打人的15岁少年,警方用“应拘尽拘”的实际行动告诉所有人:14到16岁这张曾经的“免死金牌”,彻底失效了。 那个在广东被抓的少年甚至还在问讯室里懊恼:“我忘了今年1月1号起,14岁就能拘留了。”这句话听着可笑,却暴露了过去最大的痛点——很多“小霸王”不是不懂法,而是太懂法了,他们精确地知道只要不满16岁,怎么闹都能回家睡觉。 作为一个关注法治领域多年的老媒体人,我得提醒各位家长,千万别觉得这只是吓唬人。这次修法动了真格,针对14-16岁未成年人划了两条红线:一是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比如录像传播、持械伤人),直接拘;二是一年内犯事超过两次的,以前那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混日子模式,现在也能直接送进去。 拘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在心智尚未成熟的年纪,就要面对被剥夺自由的恐惧,要在档案里留下灰暗的一笔。国家这次是把“惩戒”的鞭子高高举起了,因为没有痛感的教育,往往是无效的。 以前我们总说“他还是个孩子,给个机会”,现在法律明确告诉你:机会给过了,如果不珍惜,那就让高墙铁窗来教你做人。 对于这次“低龄霸凌者入刑”,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