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男子在加入新加坡国籍后,并没有注销在中国的户籍,反而靠着户籍在深圳定居工作,警方发现后,对他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男子不服,告上法庭。法官:获外籍即自动丧失中国籍。 在不少海外华人心里,“加入外籍后国内户籍要不要销”是个纠结的问题。 有人觉得,只要户籍没注销,就能继续像普通国人一样在国内生活办事,两头都不耽误。 但深圳最近宣判的一起案子,直接给这种侥幸心理泼了冷水。 案子的主人公章某,就因为没理清自己的国籍和户籍关系,把好好的日子过成了“麻烦局”。 章某在加入新加坡国籍时,已经给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交了材料,明确表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 可交了材料不代表事儿就了了,国内的户籍注销手续,他压根没放在心上。 更让人意外的是,2018年5月,他还凭着“留学归国人员”的身份,把自己的户口从原来的N市迁到了深圳。 但是章某的国籍已经是新加坡了,用这个身份迁户,本身就不合规。 2020年2月,章某拿着新加坡护照,办了短期团聚签证回了深圳,到了当年的5月22日,签证过期,可他没当回事,到期后就这么在深圳待着没走。 到了7月,他甚至以新加坡人的身份去申请签证延期,就是这次申请,让他藏了好几年的“小秘密”被捅了出来。 审核人员一查发现,这个拿着外国护照申请签证的人,竟然在深圳还有中国户籍。 面对这个问题,章某态度很消极,拖着不配合注销,直到2023年3月,这份不合规的户籍才被正式注销。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的问题远比想象中严重。 近十年时间里,章某光是申请中国签证就有9次,拿着新加坡护照出入境的次数更是高达187次。 这说明他心里很清楚自己是新加坡人,也一直用外籍身份办理出入境手续。 可另一边,他从2007年开始,就一直在深圳的同一家公司上班,每个月都领着固定薪水。 作为外籍人士,在国内工作必须办理专门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证件,这些章某全没有,说白了,他就是想“两头沾光”,用外籍身份自由出入境,又靠国内户籍享受各种便利。 大部分本是中国公民才能享受的便利,章某靠着未注销的户籍,以“双重身份”偷偷享受了好几年。 事实核查清楚后,公安机关很快作出了处罚决定,对他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章某对这个结果完全不认可,他认为自己从来没在新加坡定居过,大部分时间都在深圳生活,自己的户籍都还在,怎么就不能算中国人了? 在他看来,自己在国内生活工作是天经地义的,根本不算什么非法行为。 带着这份不服,他先申请了行政复议,可复议机关审查后,还是维持了原来的处罚决定。 之后,章某又把案子告到了法院,但法院的判决,直接打破了他的幻想。 法院明确表示,根据我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在他加入外国国籍的同时,就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至于他偷偷用中国身份办证件,这根本不能反过来证明他还是中国公民。 而且他的签证到期后没按规定离境,属于非法居留,拿到新加坡国籍后没办工作许可就长期上班,属于非法就业,两项违法事实都很清楚。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不能承认双重国籍? 道理很简单,国籍和国家的主权、管辖权紧密相关,双重国籍会让个人的法律身份变得模糊,后续很可能引发税收、兵役、领事保护等一系列麻烦。 就像章某这样,既想享受外国的权利,又舍不得国内户籍的便利,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平的就业环境,也给国家的户籍管理和出入境管理添了负担。 章某的例子就是个活生生的提醒,想靠“模糊身份”钻法律空子根本行不通。 对于已经加入外籍的华人来说,及时主动注销国内户籍,按规定办理在华居留、工作手续,才是最稳妥的选择。 毕竟,法律的边界从来都很清晰,任何试图跨越边界、享受双重便利的行为,最终都会被法律明确定性,付出应有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