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还是发生了!”近日,河南四名男子受邀请到朋友家聚餐,其间几人聊天吃饭很是开心,喝了不少白酒,没想到回家后不久就收到好友去世的消息,好友家人无法承受将四人告上法庭索要赔偿、法院:需承担相应责任! 吃饭喝酒成了亲友联络感情的一种方式,这本是一件高高兴兴的事,但是一高兴就容易喝多,而如果发生意外,同饮者也可能因未尽到相关义务承担责任。 据媒体1月13日报道,四名男子与杨先生是好友,这天杨先生准备了一些饭菜,想着邀朋友过来聚聚,大家吃点喝点聊聊天,联络一下感情。 晚上七点多,几人陆续到了饭馆,杨先生刚跑完车,想着跟朋友聚聚放松一下。从七点五十七分到九点四十五分,这将近两个小时里,五人喝了好几瓶白酒,席间聊得高兴,酒也没少喝。 后来大家发现杨先生已经醉得站不稳了,走路都得人扶,这时候几人才慌了神,赶紧想着送他回家。 张某骑了电动车,另外几人帮忙把杨先生扶上后座,就这么让张某单独送他回去,剩下三人没跟着一起,也没说打个电话问问情况。 张某把杨先生送到他住的小区门口的门岗,那是杨先生租的地方。下车的时候杨先生没站稳,直接从电动车上摔在了地上,张某也没多想,从他身上摸出钥匙,把人拖进岗亭里就走了,连杨先生的家人都没通知一声。 第二天早上六点,杨先生的母亲路过岗亭,推开门看见儿子躺在地上,身体都硬了,赶紧打120,医生到了一看,说人已经没了四个多小时。 后来法医抽血化验,杨先生体内的酒精含量高达315.4mg/100ml,这个数有多吓人呢?远超醉酒标准好几倍,足以让身体承受不住。警方也来了,排除了刑事案件,确定就是喝酒导致的悲剧。 出事后闫某先给了杨先生家属15000块钱,还写了证明说互不追究,但家属实在接受不了好好的人没了,还是把闫某、刘某、张某、石某四个人告到了法院,索赔36万多。 一审法院审理后说,杨先生自己得负主要责任,他是成年人,该知道自己的酒量,也该清楚喝这么多酒的风险,而且饭局是他组织的,自己没控制好量。但这四个朋友也逃不了责任,闫某提供了白酒,没尽到提醒照顾的义务;刘某和石某眼睁睁看着杨先生喝醉,没想着护送他安全到家;最说不过去的是张某,他还是杨先生的表弟,明明知道表哥家在哪、怎么联系家人,却只把人拖到岗亭就走,连个电话都没打给家属,这要是及时通知了家人,说不定还能有转机。 最后法院判这四人共承担10%的责任,总共赔偿11万多,其中闫某、刘某、石某各担2.6%,张某因为是亲属却没尽到更细致的照顾,担2.2%。闫某之前给的15000块钱能抵扣一部分,最后还要补一万四千多,另外三人分别要赔两万九和两万四左右。后来这四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还是驳回了,维持原判。 有人可能会觉得“喝死了是自己愿意喝,关别人什么事”,这话听着硬气,其实没道理。要是聚餐时有人强行灌酒、明知对方不能喝还劝酒,那肯定要担责,可就算没人劝酒,看到人喝多了不照顾,一样要负责。 这不是说要让同饮者替死者买单,而是要为自己的疏忽负责。就像这案子里,法院也说了死者负主要责任,同饮者只承担次要责任,可次要责任也是责任,毕竟他们的疏忽和杨先生的死亡是有联系的。 这事儿给所有喜欢聚会喝酒的人都提了个醒,朋友相聚图的是开心,不是玩命。 以后再一起喝酒,看到有人喝多了,千万别不当回事,要么亲自送回家交到家属手里,要么赶紧给家属打电话让来接,要是没人接,哪怕找个地方陪着也行,实在不行打120、110都比不管不顾强。别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真出了事,良心不安不说,法律也不会放过。 杨先生的家人失去了亲人,四个朋友赔了钱还闹得关系破裂,没有赢家。 这悲剧也告诉我们,酒桌上的情谊从来不是喝得多就是感情好,真正的朋友是在对方需要的时候能搭把手,能帮着把控分寸,能把对方的安全放在心上。 希望这事儿能让更多人明白,聚会喝酒可以,但责任不能忘,别让好好的相聚变成一辈子的遗憾。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