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商户在店门口安装花坛椅,却突然被社区工作人员要求拆除,因为“领导不喜欢,觉得丑”。[笑哭] 看综艺比赛时里面有一个规则,就是评委的专业性越强,他评判的权重就越高,专业评委的一票大概能顶观众评委一百票的样子。这也可以理解,专业嘛,但是一票否决这样的专业程度还没见过。 新闻里没说是哪个级别的领导,对于审美的专业能到达哪种级别,但是以自己的审美来一票否决其他人的审美和便利,还是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才行。 事件后续会怎么发展?我觉得会是“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表述不当,已与店主达成互谅”。你们觉得呢?[大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