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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要求男友妻子离婚!女老板为和已婚男在一起竟豪掷300万“买”对方离婚!本以

女老板要求男友妻子离婚!女老板为和已婚男在一起竟豪掷300万“买”对方离婚!本以为能收获爱情同居一年感情破裂后却想讨回这笔钱。这300万到底该不该还? 有一位女老板肖女士事业有成,本应有着光明正大的生活,可她却陷入了一段不该有的感情里。她与一位已婚男子杜先生相恋了。这杜先生明明有家庭却还和肖女士纠缠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肖女士一心想着能和杜先生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为了促成杜先生离婚她竟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豪掷300万元给杜先生的妻子!她心里盘算着只要杜先生离了婚自己就能和他双宿双飞了。这300万不是个小数目普通人可能一辈子都赚不到,可肖女士为了这段感情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拿出去了。 杜先生的妻子收到这笔钱后,或许是出于各种原因最终同意了离婚。杜先生离婚后便顺理成章地和肖女士同居了。刚开始两人可能还沉浸在“新生活”的甜蜜里,可谁能想到同居仅仅一年他们的感情就破裂了。这感情就像一场泡沫看着美好一戳就破。 感情破裂后肖女士开始心疼起自己付出的那300万元了。她越想越不甘心觉得自己是为了和杜先生结婚才给了这笔钱,现在恋情都没了这钱当然得要回来。于是她一纸诉状将杜先生的前妻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那300万元。 这官司一打可就闹大了。法律有着自己的判断标准。根据《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在这起案件里肖女士给付这300万的动机,就是为了促成杜先生和他妻子尽早离婚。这种动机本身就带着不正当性,明显违背了婚姻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序良俗。而且她给付的目的已经达成了杜先生确实离婚了,现在她又主张给付无效要求返还,这同样有违公序良俗。所以法院认定肖女士的赠与行为自始无效。 不仅如此肖女士在这件事里本身就是破坏他人婚姻的一方,存在明显的过错。她现在主张返还的行为更是违背了诚信原则。法律讲究的是保护无过错方,让过错方自担后果,可肖女士的行为显然不符合这一原则。 感情不是儿戏,更不能建立在破坏别人家庭的基础上。为了所谓的“爱情”去做出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儿,最终只会落得个人财两空、遭人唾弃的下场。肖女士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她以为用钱能买来幸福可最后却把自己陷入了困境。 你们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是觉得肖女士太糊涂,还是认为法律判得公正合理?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如果觉得这篇文章能让大家明白一些道理,就点赞、转发,让更多的人看到。也别忘了关注我,后续还有更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分享给大家! (事件来源: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