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风暴中,一个细节被反复提及:上世纪90年代,时任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的罗保铭,仅凭一次审批,就单笔受贿50万元现金。这个“首单”不仅是他个人贪腐的起点,更像是一个“投名状”,开启了他长达三十余年、数额高达1.13亿元的权钱交易之路。 今天,就让我们深入剖析,从这个“50万首单”开始,揭开一个“官商勾连”的完整腐败链条。
“首单”50万:一次审批引发的“投名状”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央视联合摄制的专题片《一步不停歇 半步不退让》披露,罗保铭的贪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从一次看似普通的审批开始。
场景重现
一位开发商为了获得一个拍卖行的审批,找到罗保铭。他爽快地批准了申请。随后,开发商便送来了50万元现金,悄然离去。
内心挣扎
罗保铭在专题片中回忆,当时内心也进行过激烈的斗争,但最终,随着时间推移,他慢慢“淡化”了退还这笔钱的念头。这50万元,便成了他权力寻租的“首单”,也是他与商人老板建立“利益同盟”的“投名状”。
这个细节极具冲击力。在那个年代,50万元是一笔巨款,而一次审批就换来如此“回报”,揭示了权力与金钱交易的直接与赤裸。它不再是抽象的数字,而是具体到一次“办事”的代价。
“带老板上任”:从天津到海南的“官商同盟”
1995年,罗保铭升任天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权力进一步扩大。他与天津商人的利益捆绑也愈发紧密。2001年,当罗保铭调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时,他并没有切断与这些“老板”的联系,而是将整个“利益同盟”带到了海南。
“带老板上任”腐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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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升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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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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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输送
权力与资本的捆绑,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同盟”。
这种“带老板上任”的模式,在罗保铭的腐败案件中尤为突出。他将天津的商人圈带到海南,形成了一个盘根错节的“利益同盟”。 例如,在海南期间,他为天津商人张某在房地产项目上“开绿灯”,为商人杜某高价购买房产以换取承揽工程的机会。这种权钱交易隐蔽而高效,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
“老乡圈”与“自己人”:权力变现的马前卒
罗保铭的腐败不仅限于商人,还延伸至官场内部。他利用选人用人权,在多个岗位布局“自己人”,形成了一个“官官相护”的圈子。 专题片披露,他提拔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董宪曾,正是因为对方是天津时期的下属,罗保铭认为“他也比较听话”。有了“自己人”董宪曾掌舵,罗保铭在交通系统内想办的事便畅通无阻。 这种以“乡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