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启刚首次公开个人财产! 霍启刚是第十四届全国人代表,天津市政协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他有多项公职。 2026年1月9日,他按香港立法会《议事规则》要求公示财产申报表,申报了35项个人直接持有的物业,遍布香港,澳门,内地及英法等地,其中7套自用,28套出租。 看了这条新闻,我不得不谈几点粗浅看法,一吐为快。 首先,非常敬佩霍家几代人为中华民族复兴和繁荣,前仆后继为祖国做贡献,是中华民族的好儿女,霍启刚更是有目共睹,后生可畏。 其次,霍启刚和内地一些富豪或者是说隐形的富豪比起来,他应该不是最有钱的人,但人家财路来得正,也没有什好隐瞒的,敢把财富公示天下,这种光明磊落的品格值得所有的各级领导人员学习。 当然,因为他是香港立法会议员, 按照香港立法会《议事规则》要求应该公示个人财产。 第三,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是各个国家通用做法,目前我国香港有此规定。但内地还没有这方面的立法,希望全国人大能够高度重视,完善此项立法,从法律制度层面上堵住腐败漏洞。 作为一个资本主义社会都有官员公示制度,防止官员腐败。 光明磊落共产党的领导者更应该站在反腐败的前例,积极推进《官员公示个人财产制度》早日成文,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样也为纪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查明贪污腐败官员财产来历不明罪创造更好的执法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