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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一男子花了200元在出租屋里享受了一次按摩服务,7个月后,警方找到了男

山东聊城,一男子花了200元在出租屋里享受了一次按摩服务,7个月后,警方找到了男子,随后便以男子涉嫌嫖娼为由,对其处以了13日行政拘留外加5000元的罚款,男子不仅否认有过违法行为,还以警方超期限处罚为由将警方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处罚,法院会怎么判? 山东聊城的初冬夜晚,街道上灯光昏黄,风吹过树梢,带着些许寒意。刘某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到出租屋,他一整天的工作枯燥单调,脑子里只有一种念头——放松一下。 于是,他打开手机,随手在网上搜寻“上门按摩”的服务。浏览了几分钟后,他挑选了一位评价不错的按摩女,并约定在自己租住的房间里进行按摩。 当晚,按摩女准时到达,穿着简洁而职业的服装,微笑着敲开了刘某的房门。房间里,刘某调暗了灯光,桌上摆着几瓶香薰精油,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香味。 按摩开始了,手法专业而熟练,刘某渐渐放松下来。支付环节也如约完成,刘某转账了一笔常规的按摩费用——38元、58元或98元不等,他甚至觉得这只是对按摩技艺的一种尊重和认可。 这次普通的放松,七个月后,彻底改变了刘某的生活轨迹。 2023年12月下旬,警方突然出现在刘某的门口,要求其配合调查。刘某当时吓了一跳,他甚至无法理解:“怎么回事?我只是按摩而已,你们凭什么找我?” 警方直接开门见山地说明情况:“刘某,你是不是在七个月前找过一个上门按摩的女子?”刘某大声否认,声音有些发抖:“你们这是诬陷!我清清白白的,怎么可能干那种事?” 警方并没有立即反驳他,而是出示了证据——支付记录、现场照片以及按摩女的陈述。 刘某看着那一笔笔交易记录,心里微微一沉,但还是努力解释:“按摩本身不违法,我就是付了钱,怎么可能犯法?” 警方耐心地讲解:“按摩本身当然不违法,但你涉嫌嫖娼。根据我们调查,那些38、58、98元的转账,是正常按摩服务;而那些200、400、600元的转账,是卖淫所得。” 刘某愣住了,他支吾着辩解:“那200块钱不是嫖娼,我只是…只是好心而已。 当时她说自己家里不容易,丈夫没本事,孩子上学要钱,父母身体不好,走投无路才做这个工作。我觉得她辛苦,多付一点钱没错吧。” 警方听完他的辩解,依然按照程序进行了询问。根据按摩女的供述、案涉支付明细以及刘某在现场的指认照片,警方最终认定,刘某在事发当天确有嫖娼的违法行为。 于是,警方依法对他处以13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5000元。 刘某心中满是愤怒与不甘,他不仅否认自己有违法行为,还以警方超期限处罚为由,将执法机关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处罚。 然而,案情事实清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在2023年12月29日已掌握相关违法线索,而刘某的行为发生在2023年7月,时间间隔不足六个月,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在庭审过程中,刘某依然坚持自己的说法,试图用“好心支付”的理由为自己辩护,他声泪俱下地说:“我就是同情她,我没想做违法的事。” 但面对清晰的证据链,法官只能依法作出判决。支付记录、现场照片以及按摩女的供述,像一条条无形的锁链,把他七个月前的行为串联起来,形成铁一般的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