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医生被控强奸两幼女案宣判:维持8年原判。原本一审该医生被判刑8年,二审改判为6年,现在再审撤销二审判决结果,维持一审8年刑期。法院认定其“强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二人,对其中一人奸淫多次,应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从旁观者的角度出发,一名医生专门找这么小的女孩去开房,这本身就是动机不纯,如果是两名女孩年满14周岁,可能就不构成强奸罪了,但是,他们一个12岁,一个13岁,不管他们是否愿意,都构成强奸罪,作为医生,被告不应该不明白这个简单的道理。 本应该是治病救人的医生,却变成了披着羊皮的狼。8年有期徒刑,也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