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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荒唐了!”北京一男房东因联系不上女租客,担心出事,直接开锁进了房间。女租客回

“太荒唐了!”北京一男房东因联系不上女租客,担心出事,直接开锁进了房间。女租客回家发现后怒而报警控诉非法侵入,警方却以‘情节特别轻微’不予处罚。女子不服,一气之下将警方告上法庭,最终判决结果亮了!   事情要从2022年初说起,单先生把自己在北京的一套房子租给了白女士,每月租金4200元。对于房东来说,白女士绝对是“神仙租客”般的存在,租金从来都是一年一付,从未拖欠过一天,平时房子里有个小修小补的问题,也都是自己动手解决,几乎不麻烦单先生。 头两年的租赁时光里,两人的沟通仅限于微信上的寥寥数语,大多是关于续租事宜、缴纳物业费这类必要事项,没有发生过任何矛盾。单先生不止一次跟朋友感慨,能遇到这样省心的租客,省了不少糟心事。 谁也没料到,这份平静在2024年6月被打破了。当时单先生从小区物业那里听说,他那套出租房的卫生间下水似乎有点慢,担心时间久了水管彻底堵塞漏水,不仅麻烦还可能影响到楼下邻居。得知消息后,单先生第一时间通过微信联系白女士,说明情况并提出想进入房间检查水管。 让他没想到的是,白女士直接拒绝了他的请求,还告知单先生,自己已经问过楼下住户和物业,确认没有漏水的情况,不需要他专门过来查看。 就是这次拒绝之后,单先生发现自己再也联系不上白女士了。 他一次次发微信消息,石沉大海;一遍遍拨打对方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单先生不放心,亲自跑到出租房门口敲门,屋里也没有任何回应。这种失联状态一晃就持续了三个月,九十天里,单先生的心里越来越慌。 他总忍不住想起新闻里独居者在屋内发生意外的报道,既担心白女士是不是在出租房里出了什么危险,也怕有人趁房屋空置在里面从事违法活动。 为了确认情况,单先生先找了房屋中介帮忙上门敲门查看,可依旧没有任何回应。 情急之下,单先生决定主动采取行动,他联系了小区物业和专业的开锁公司,打算直接开锁进入房间查看。考虑到擅自进门可能引发纠纷,单先生在开锁前特地先报了警,向警方详细说明了情况,表明自己是因为长时间联系不上租客,担心对方安全才准备进门查看。 进入房间后,单先生全程用设备进行录音录像,没有破坏屋内任何东西,也没有翻动白女士的个人物品,确认屋内无人、状况正常后就离开了。 可单先生没料到,自己这番“好心”的举动,却彻底点燃了矛盾。同一天,白女士回到出租房,一进门就察觉到不对劲,发现床头的箱子似乎被人移动过,起初还以为家里进了小偷。 她赶紧仔细检查了一遍房间,发现没有物品丢失,随后调看屋内监控,看到单先生带着几个人在自己房间里走动张望的画面,瞬间感到自己的私密空间被严重侵犯,那种被窥视的感觉让她无法忍受。 白女士当即报警,坚决控诉单先生非法侵入住宅,要求警方追究他的法律责任。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查明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也询问了白女士长时间不回应联系的原因。 白女士解释说,2024年6月28日单先生提出要进门检查水管被她拒绝后,她已经核实过没有漏水情况,所以之后单先生再发微信要求进门,她就都没有回复。 白女士强调,自己和单先生没有任何过节,觉得对方就是想找借口进房间查看,而且自己的租金早已年付结清,单先生完全没理由上门打扰。 警方调查后确认,单先生未经白女士同意擅自进入出租房的行为,在法律上确实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 但综合全案情况考量,单先生的动机是出于担心租客人身安全,并非故意侵犯白女士的权益,而且他在进门前后都采取了规避风险的措施:提前向警方报备、有物业人员等第三人陪同、全程录音录像、未损坏财物也未侵犯其他权益,最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基于这些因素,警方认定单先生的行为情节特别轻微,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这个结果让白女士完全无法接受,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警方的处理结果不公平。 于是她先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可复议结果维持了警方的不予处罚决定。复议未果后,白女士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作出决定的警方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经过一审审理,法院认为警方作出的不予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之处,驳回了白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白女士不服一审判决,随后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再次明确案件核心认定:现有证据足以证明单先生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治安违法行为的处罚拥有一定自由裁量权,在没有证据证明警方自由裁量存在明显不当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尊重警方的行政决定。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白女士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