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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的杨宁宁在熟睡时被丈夫三次狠狠掐住脖子,头还被撞向床头柜,最后落下终身残

河北邢台的杨宁宁在熟睡时被丈夫三次狠狠掐住脖子,头还被撞向床头柜,最后落下终身残疾,这辈子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为了自保她甚至得在床头放把斧头。13年的婚姻里她已经遭受了6次伤害,每次丈夫打完就哭着下跪道歉,转头又变本加厉。 后来经鉴定,杨宁宁是重伤二级,还有一处五级伤残和一处八级伤残,左边身子完全动不了,生活根本没法自理。可前不久一审判决下来,丈夫只被判了六年有期徒刑,理由是他有自首情节,事后还送医陪护。更气人的是,庭审上丈夫不仅不认错,还反过来指责杨宁宁“把家毁了”,说六年刑期太重。杨宁宁自己说,事发当晚丈夫明明喊着“今天晚上弄死你”,三次掐脖都是往死里下手,这明明就是故意杀人,可法院最终认定的是故意伤害罪,她实在接受不了这个结果,已经决定要申请抗诉。 一个女人的后半辈子彻底毁了,孩子也因为目睹家暴出现了抑郁和自残的倾向,可施暴者六年就能出来,这公平吗?家暴从来都不是什么“家务事”,而是赤裸裸的犯罪。杨宁宁床头的那把斧头,哪里是凶器啊,那是一个受害者走投无路的绝望,是她对抗恐惧的最后一点勇气。每次施暴后的哭跪道歉,也根本不是真心悔改,不过是为了继续控制对方的手段,这种循环往复的暴力,比一次性的伤害更折磨人。 杨宁宁第一次被家暴的时候还怀着孕,可那时候没人能真正帮她阻断伤害,才让暴力一步步升级到今天这个地步。法律讲的是证据和程序,但也得考虑受害者承受的一辈子的痛苦啊。六年刑期对施暴者来说是暂时的惩罚,可对杨宁宁来说,终身残疾、破碎的家庭、受伤的孩子,这些都是一辈子的枷锁。 我们总说要保护受害者,可真正遇到事儿的时候,保护体系能不能再给力一点?能不能让受害者更早地得到帮助,能不能让施暴者付出更匹配其行为的代价?这起案件不是个例,还有很多身处家暴中的人正在默默承受。大家觉得六年刑期到底轻不轻?面对家暴,受害者又该怎么更好地保护自己?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