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美国有枪也没啥用啊!有个博主抱怨,虽然自己在美国买了很多枪,但遇到抢劫时根本不敢掏出来,因为一旦掏枪自卫,就必须把弹夹里的子弹打光,确保对方被打死。要是没打死对方,那就得打一辈子的官司,还得一辈子养着人家。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最近在国外社交媒体上看到一个博主发牢骚,这话听着挺惊悚,细想却全是无奈,他说自己在美国囤了不少枪,可真要是遇上入室抢劫或者街头挑衅,他根本不敢把枪掏出来。 为什么?因为在那个圈子里流传着一条不成文的“保命法则”:一旦决定开枪,就必须把弹夹里的子弹全部打光,必须确保对方当场死亡。 这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太过残忍暴戾?其实这背后根本不是什么杀戮欲望,而是因为穷,在美国的司法逻辑里,死人是不会说话的,但活下来的伤者会找律师。 如果你手下留情,或者枪法不准,仅仅是把那个试图抢劫你的人打伤了,哪怕打瘫痪了,等待你的将是无休止的民事诉讼。 你不仅要面对刑事调查,更要准备好用下半辈子的积蓄去“供养”那个原本想害你的人,这就是美式“持枪自由”最尴尬的悖论:枪在手里,却根本不敢用。 1984年的纽约,伯恩哈德·戈茨就是这个残酷现实的最佳注脚,当他在地铁里被四个小混混围住要钱时,他做了一个符合很多动作电影逻辑的选择——拔枪射击。 在当时的纽约市民眼里,这本来是一次反抗暴力的壮举,毕竟那几个人有抢劫前科,而且当时确实对他构成了威胁。 可法律的走向并没有按照普通人的剧本走,刑事上,戈茨虽然只因为非法持枪坐了几个月牢,但在随后而来的民事赔偿案中,他遭遇了毁灭性打击。 那个被他击中脊柱导致瘫痪的年轻人,反手将他告上法庭,陪审团最终裁定,戈茨需要赔偿对方4300万美元。 从那以后,美国人逐渐看懂了一个道理:扣动扳机的那一刻,你虽然可能保住了钱包里的几百美元,但随之而来的法律账单,可能是你几辈子都还不清的。 这就是美国法律体系中所谓“正当防卫”的陷阱,法律条文看似允许你在生命受到威胁时反击,但实际操作中,这个“威胁”的判定标准极其苛刻。 法庭不是在案发现场,他们会坐在安全的空调房里,用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一帧一帧地审视你在肾上腺素飙升的那几秒钟里做出的决定。你需要证明当时如果不把对方打废,你自己就会死。 但这太难了,尤其是当对方并没有掏出枪,或者只是把手伸进口袋的时候,你怎么判断他掏出来的是刀子还是手机? 一旦你的判断和法官事后的分析有偏差,正当防卫就会瞬间变成防卫过当,甚至是故意伤害,这在现在的美国依然是个无解的难题。 虽然现在的社会治安并没有比四十年前好多少,纽约的地铁、洛杉矶的街头依然充满了不确定性,但普通人对于掏枪这件事却越来越怂。 算一笔经济账就清楚了,现在在美国买一把格洛克手枪可能只需要几百美元,但是一旦你卷入开枪伤人的官司,起步的律师费就是几百万美元,如果你不幸遇到了戈茨那种情况,还要赔偿对方一辈子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对于绝大多数中产阶级来说,这种风险是不可承受的,所以,美国步枪协会在广告里宣传的那种“持枪保卫家园”的英雄形象,在现实中往往会变成一个背负巨额债务的被告。 那个博主的抱怨虽然听着极端,却精准地刺破了这层窗户纸,原来在美国,最有用的自卫手段不是你枪法有多准,而是你银行账户里得有足够多的钱来应付赔偿。 宪法第二修正案虽然给了美国人持有武器的权利,但残酷的司法现实剥夺了他们使用武器的底气。 当你面对威胁,手按在枪柄上的那一刻,脑子里闪过的如果不是“如何保命”,而是“会不会破产”,这所谓的自由,也就成了一个巨大的黑色幽默。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