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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塌了!”近日,北京,一男子新房装修入住一年后,才发现自家的饮用水管接的是中水

“天塌了!”近日,北京,一男子新房装修入住一年后,才发现自家的饮用水管接的是中水管道,男子一想到家人喝了一年的中水管道水顿觉恶心,于是怒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装修公司赔偿5000元。网友:喝了一年中水,只赔5000? 一年前,王先生花光积蓄买下这套刚需房,为了住得舒心,特意货比三家选了一家口碑不错的装修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反复强调 “水电工程是重中之重,一定要按规范来”。 装修期间,王先生因为工作繁忙,只能偶尔抽时间去工地看看,每次去都能看到工人在忙忙碌碌,装修公司的项目经理也总拍着胸脯保证 “绝对没问题,都是按标准施工的”。 水电验收的时候,王先生看着横平竖直的管道,又听工人说已经做了水压测试,合格了,便没再多问,在验收单上签了字。谁能想到,就是这次看似顺利的验收,埋下了如此严重的隐患。 入住后的日子里,王先生一家偶尔会觉得自来水的味道有点怪,隐隐带着点说不上来的异味,但每次都以为是新小区管道没冲洗干净,或者是净水器该换滤芯了,压根没往 “接错管道” 上想。 直到前不久,家里的水龙头出现漏水情况,王先生请维修师傅上门检修,师傅拆开管道接口后,随口说了一句 “你家这水管怎么接的是中水管啊,颜色和标识都不对”,这句话像惊雷一样炸醒了王先生。 为了确认情况,王先生立刻联系了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带着专业工具上门检测后,给出了明确结论:装修公司在施工时,将本该连接自来水主管道的饮用水管,错误地接到了小区的中水管道上。 更让王先生崩溃的是,小区的中水处理系统虽然已经停用多年,管道里流的是自来水,但中水管道本身的水质标准和自来水管道完全不同。 自来水要求 “不应检出” 总大肠菌群,而中水的标准是 1 升水中不超过 3 个,而且管道长期用于输送再生水,可能残留消毒剂和其他污染物。 一想到刚上幼儿园的女儿,这一年来喝的奶粉、吃的辅食都是用这水做的,妻子偶尔出现的肠胃不适,自己总觉得嗓子干痒,王先生就恶心到不行。 他第一时间联系了装修公司,要求对方给出说法并赔偿损失,但装修公司只承认施工时的疏忽,愿意支付1000元作为补偿,理由是 “中水处理系统已经停用,水本身还是自来水,没造成实质性伤害”。 这让王先生无法接受,于是将此装修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案件后,专门调取了装修合同、物业检测报告、双方沟通记录,还传唤了装修公司的施工人员和项目经理问话。 庭审的时候,装修公司还是坚持“没造成严重人身伤害,不该赔这么多”。 而王先生提交了物业检测报告、家人的体检记录、与装修公司的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装修公司的过错行为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身心困扰。 最终,法院结合《民法典》第1183条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装修公司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给王先生一家造成的精神困扰和健康隐患。 虽然没有构成致伤致残的严重后果,但长期使用不符合饮用标准的管道水,确实给业主带来了健康隐患和精神痛苦,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 结合装修公司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造成的影响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要求装修公司向王先生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5000 元。 这判决结果一出来,网上立马就炸了锅,网友们吵得不可开交。有网友说:“喝了一年中水管道的水,想想都膈应!这精神创伤可不是小事,5000块也太少了吧,根本不够弥补的!” 有从事装修行业的网友吐槽:“其实水电接错的事,大多是工人图省事、不仔细造成的。我之前在的装修队,就有个工人把空调冷凝水管接到了排水管里,结果业主家墙面全返潮发霉了。” 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不能只看价格和口碑,还要仔细核查资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施工标准和违约责任。 施工过程中,尽量抽时间到现场监督,尤其是水电改造这种关键环节,必要时可以请第三方监理机构进行验收。 对于这件事,您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时速新闻《饮用水管错接中水一年多才发现,业主起诉家装公司,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法院:结合过错行为侵权程度等因素,支付精神损害赔偿5000元》

评论列表

燎原
燎原 2
2026-01-14 11:04
喝了一年的免费水,没要你补交水费就够良心了,还要咋的?[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