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弃人:户外徒步的道德与法律拷问 2026年1月11日,广东罗浮山野路上,两名女子跟随驴友团徒步画鱼线,却因体力不支被领队遗弃荒野,引发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救援行动,也暴露出户外徒步活动中团队责任与法律意识的严重缺失。 接力救援:与时间赛跑的生命守护 当夜幕降临,两名女子被遗弃在荒山野岭,孤立无援。惠州消防救援人员迅速行动,抵达山脚后,依据被困女子提供的大致方位,结合夜间山地复杂地形,快速研判形势、敲定救援方案、规划行进路线。他们携带急救包、葡萄糖、能量食品等救援物资火速进山搜救。历经1个多小时的艰难搜寻,终于在深夜11点半左右找到两名被困者。 然而,救援并未就此结束。其中一名女子除体力严重透支外,脚底磨出多处水泡,另一名女子也因长时间高强度运动及夜间低温影响,相继出现大腿持续抽筋、体温下降等症状。救援队伍当即暂停撤离,为二人采取保暖措施、按摩舒缓痉挛肌肉,待其体力逐步恢复后,才继续护送二人下山。经过数小时的艰难跋涉,救援人员于1月12日凌晨1时30分许,成功将两名被困女子安全送达山脚。这场接力救援,是消防人员与时间赛跑、与死神较量的生命守护,彰显了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无私奉献精神。 抛弃行为:违背团队精神的道德沦丧 此次事件中,领队独自提前下山,将两名女子滞留山野,这种抛弃队友的行为令人发指。户外徒步活动本应是一个团队共同进退、相互扶持的过程,结伴而行意味着责任,抛弃队友是户外活动的大忌。资深驴友纷纷表示,在户外活动中,团队成员之间应形成特殊的互助关系,尤其是团队组织者,无论是否收费,都有法定义务保障队员的基本安全。领队的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也严重破坏了户外徒步活动的团队精神。 法律风险:漠视责任必将付出代价 从法律层面来看,领队的行为也涉嫌违法。根据《民法典》自甘风险条款,两名女队员作为成年人自愿参加爬山,自身需承担一定责任,但这绝不是队友可以抛弃她们的免责理由。组团爬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互助关系,团队组织者必须承担责任。领队作为组织者,有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和提供帮助的义务,没有提供帮助甚至主动抛弃队友造成损害,要承担主要侵权责任。而那些主动嫌弃并提议丢弃队友的人员,存在重大过失,构成了不作为的侵权行为,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更严重的是,如果抛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如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此次事件为户外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敲响了警钟。在进行户外活动时,要充分认识到潜在的危险,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安全意识。同时,团队成员之间要相互关爱、相互帮助,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户外活动环境。对于那些漠视责任、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谴责和惩处,以维护户外活动的正常秩序和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