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逸影视”)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公司”)起诉,涉案金额暂合计985.18万元。目前,该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源于双方2019年签订的两份工程合同。2019年8月,金逸影视与宝鹰公司分别签订《深圳宝安大仟里金逸影城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深圳宝安大仟里金逸电影城空调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工程含税暂定总价分别为2351.51万元和311.25万元。宝鹰公司称,案涉影城已于2020年12月18日正式对外营业,质保期已届满,但金逸影视拖延结算和付款,构成违约。
根据宝鹰公司的诉讼请求,金逸影视需支付工程款910.01万元、利息暂计75.17万元(利息按不同工程类型分别以日利率0.05%和1‰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费用。宝鹰公司同时主张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就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金逸影视表示,截至宝鹰公司起诉之日,双方就最终工程结算价无法达成合意。公司已支付装修施工合同款项1610.91万元(占合同暂定总价68.51%)、空调工程施工合同款项264.56万元(占合同暂定总价85%)。公司认为工程款应据实结算,目前暂未完成委托诉讼代理人。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金逸影视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公告日,公司作为被告的累计涉案金额为723.57万元,其中单笔15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2起,涉及金额705.14万元;单笔150万元以下的案件涉及金额18.43万元。公司表示,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案件类型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受理法院
涉案金额(万元)
进展
单笔150万元及以上
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311.34
达成和解,已撤诉
单笔150万元及以上
厦门国际石材中心运营有限公司
厦门金逸电影城有限公司、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占有保护纠纷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393.80
一审尚未开庭
单笔15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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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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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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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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