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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一男子花了200元在出租屋里享受了一次按摩服务,7个月后,警方找到了男

山东聊城,一男子花了200元在出租屋里享受了一次按摩服务,7个月后,警方找到了男子,随后便以男子涉嫌嫖娼为由,对其处以了13日行政拘留外加5000元的罚款,男子不仅否认有过违法行为,还以警方超期限处罚为由将警方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处罚,法院会怎么判? 这事发生在2023年7月的山东聊城,当地一处居民区附近新开了家不起眼的按摩店,平时没事爱琢磨放松的男子刘某,听说后便想着去体验下。当天傍晚,他走进店里,没多问就直接支付了200元,在店内的出租屋隔间里享受了一次按摩,之后便径直离开,再也没踏足过这家店,心里只觉得就是一次普通消费,早就抛到了脑后。 平静的日子过了7个月,2024年4月的一天,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刘某的生活。聊城市警方找上门来,明确告知他涉嫌嫖娼,当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他处以13日行政拘留和5000元罚款。刘某当场就懵了,反复跟民警解释,自己只是做了正规按摩,压根没做违法的事,可警方核实信息后,还是执行了处罚。 拘留期满后,刘某越想越不服气。他觉得自己没违法,就算退一步说,从消费到被处罚都过了7个月,怎么还会被追责?他查阅了一些法律常识,认为警方的处罚超过了规定的6个月期限,于是一纸诉状把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这份处罚决定。 法庭上,刘某的诉求很明确:一是200元就是单纯的按摩费,自己没参与任何违法活动;二是就算有违法行为,7个月也超过了追诉期,警方的处罚没有法律依据。为了证明自己,他还解释说,当时之所以付200元,是因为按摩师范某说丈夫生病、家里有孩子,处境困难,他出于同情才把原本138元的按摩费加到了200元。 警方提交的证据,让他的辩解显得站不住脚。警方称,2023年12月29日,他们在开展日常清查时发现了这家按摩店的违法线索,随后展开侦查,2024年1月成功抓获了按摩店的范某。面对讯问,范某如实交代,店里的收费分明确档次,38元、58元、98元是正规按摩,而200元、400元、600元的转账,全是卖淫服务的费用,她还提供了收款账号的交易明细。 除了范某的讯问笔录,警方还拿出了刘某的200元支付记录,以及后续找到刘某时的现场指认照片。更关键的是,警方调取了刘某之前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他当时明确说“按摩费用就是200元”,和庭审时“同情加钱”的说法完全矛盾,又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同情说辞,辩解自然难以被采信。 关于大家最关心的“7个月是否超期”问题,其实这里藏着一个常见的法律误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治安管理行为6个月内没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但这个期限是从“发现违法线索”开始算,不是从“违法行为发生”开始算。本案中,警方2023年12月29日就发现了线索,距离刘某2023年7月的行为还不到6个月,完全符合规定。 且警方的处罚幅度也有法可依,按照规定,卖淫、嫖娼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13日拘留加5000元罚款,刚好在法定范围内。 法院审理后认为,警方提交的笔录、转账记录、指认照片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刘某的违法事实,处罚程序和幅度也都符合法律规定,刘某的辩解缺乏证据支撑且前后矛盾,最终判决驳回他的诉求。刘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还是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