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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就1.44亿元工程款纠纷提起诉讼 法院已立案受理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棕榈股份,证券代码:002431)于1月13日发布公告称,因与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鹤壁市政发展中心”)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已向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已于2026年1月12日正式受理该案,案号为(2026)豫0611民初358号。本次涉案金额合计14,393.6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68%。

公告显示,纠纷源于2020年9月双方签订的《体育公园和淇兴全民健身广场综合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鹤壁市政发展中心作为发包人,应在项目建设期完成后五年内付清工程余款,并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对未付合同价款支付利息,13个区段子项按独立项目分期支付。棕榈股份已完成项目施工并验收合格交付,分别于2024年7月28日、2025年7月提交工程余款支付申请,鹤壁市政发展中心亦出具了相应的《工程余款支付证书》,但截至起诉前,上述款项均未实际支付。

基于上述事实,棕榈股份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被告支付第一年应付工程余款及利息6867.93万元、第二年应付工程余款及利息6867.93万元;二是支付逾期支付利息暂计657.82万元;三是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相关费用。

关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棕榈股份表示,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暂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谨慎处理,并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告还提及,除本次诉讼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曾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详细说明2025年9月3日至12月8日期间的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投资者需注意,本次涉案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高,案件后续进展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关注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