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1970年,南京一男子创作了一首歌,被判十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他面对母亲年迈、妹妹病逝、爱人另嫁的残酷现实。他为什么会被判这么重的处罚呢? 1969年5月一个雨夜,南京江浦县的汤泉公社里,几个下乡知青聚在破旧的屋子里躲雨,任毅那时才22岁,从城里来到农村插队,此时的他跟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心里憋着说不出的苦闷。 他抱起吉他,手指随意在弦上划拉,一段旋律就那么自然地流了出来,但在当时,谁也没想到,这首简单的歌会引发后面的一连串风波。 歌很快在知青圈子里传开了,从南京传到外地,从口口相传变成手抄油印,传播速度快得超出所有人的预料,如果只是在国内流传,或许也就是个文艺现象,但麻烦就出在1969年8月。 那时中苏关系已经紧张到了极点,边境上剑拔弩张,莫斯科广播电台不知从哪个渠道拿到了这首歌,他们需要的不是欣赏音乐,而是一颗舆论武器。 电台播放时,把歌名改成了《中国知识青年之歌》,还动了歌词——原本客观的一句描述,被改成了带有强烈政治暗示的内容。 这一改,整个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一首思乡曲摇身一变成了境外势力攻击国内政策的炮弹,在那个政治神经紧绷到极点的年份里,这已经不是创作失误,而是被直接定性为严重的政治事件。 抓捕来得很突然,1970年2月,任毅被带进了南京娃娃桥看守所,开始了漫长的审讯,那时的逻辑很简单粗暴:苏联人用了你的歌,你就是跟他们有联系,在那个年代的思维模式里,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案卷很快被送到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拟定的判决意见没什么悬念:死刑,立即执行,按照当时的程序,这份文件盖上章,一条命就定了。 但这份文件最后送到了一个关键人物手上——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作为江苏省革命委员会主任,他有最终的决定权。 许世友这辈子打过无数仗,看问题的角度跟搞政治宣传的人不太一样,他翻了案卷,看了歌词,又看了看那个"死刑"的判决建议,在他眼里,这笔账算得不对劲。 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写了首想家的歌,既没杀人也没放火,就因为苏联电台拿去播了一下,就要把自己的年轻人给毙了?这在战略上是把人往对面推,在战术上是反应过度。 许世友提起笔,在文件上批了一行字,大意是年轻人可以教育改造,死刑改判十年徒刑,就这么一行字,把任毅从死亡名单上划掉了。 所以五台山体育场那天,任毅听到的是"十年"而不是"死刑",对他来说,这既是重获新生,也是漫长折磨的开始。 接下来的日子在监狱内度过,外面的世界翻天覆地,他在监狱里通过劳动改造来偿还这笔命运强加的债务,他一直想不通,几个音符怎么就能换来十年牢狱,申诉材料写了一遍又一遍,可在那个特殊时期,个人的力量太小了。 转机出现在1976年之后,当时,全国开始从那场集体的梦魇中醒来,大量冤假错案被重新审查,任毅的案子也被放回了天平上,这次复查人员的结论回归了常识:这就是首思乡的歌,顶多算思想问题,跟反革命扯不上关系。 1979年1月4日,法院对任毅下达了新的判决:无罪释放,这一天距离他原判十年期满,只差四十五天。 走出监狱大门时,任毅已经32岁了,这九年是他人生账本上最大的窟窿,国家承认了错误,但他失去的东西永远补不回来。 回到家后,现实给了他最后的重击,母亲在漫长等待中被熬干了精气神,整个人都垮了,从小最疼他的妹妹没等到哥哥回来,已经病逝,还有那个他日夜思念、甚至写进歌里的爱人早已嫁给了别人。 生活恢复平静后,任毅就在南京一家丝绸厂工作,日子过得平淡无奇,他不再写歌,也很少提往事,因为他比谁都清楚,自己还活着就是他这辈子莫大的幸运。 主要信源:(上观新闻——《知青之歌》,一支难以忘怀的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