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发表声明!声明中表示: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以依据国际法主张其对西沙群岛的主权。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还强调:“任何未经越南许可的外国在黄沙群岛(西沙群岛)的活动都是完全非法和无效的,越南坚决反对。” 这番表态听起来义正辞严,仿佛站在了国际法和历史证据的制高点。但剥开这层外交辞令的外壳,我们看到的却是对基本事实的刻意歪曲和国际法的选择性滥用。西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这个事实如同礁石般稳固,从不因海浪的拍打而有丝毫动摇。 让我们摊开历史的卷轴看看。早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汉时期,中国先民就在南海诸岛从事生产活动。唐宋元明清各代,中国的史书、地方志和海图对西沙群岛都有明确记载和管辖。这些记载比越南方面能拿出的任何所谓“证据”都要早得多,系统得多。 国际法?越南似乎忘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这些奠定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础性文件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将窃取的中国领土,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归还中国。1946年,中国政府正是依据这些国际法文件,派舰收复西沙,树立主权碑。这段历史有照片、有档案,铁证如山。 越南所说的“历史证据”究竟是什么?无非是法国殖民时期留下的某些片面记录,以及上世纪七十年代后乘乱非法侵占中国岛礁的既成事实。用殖民遗产和非法侵占的结果来主张主权,这本身就对国际法最大的讽刺和践踏。 再看看现实管辖。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对西沙群岛进行着有效管辖、开发和建设。永兴岛上有医院、学校、邮局,三沙市政府在此办公。中国渔民世代在此海域捕鱼,中国海警船只常年巡航执法。这些活生生的现状,才是主权最直接的体现。 越南此时老调重弹,背后动机值得玩味。近年来,在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努力下,南海局势整体保持稳定,“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不断推进。某些域外国家不愿看到南海和平,频频插手搅局。越南的这番表态,是否与这种外部鼓动有关? 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一以贯之,清晰明确。我们坚持通过双边谈判和平解决争端,坚持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国颁布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中国-东盟合作框架,才是真正符合地区国家共同利益的正确路径。 领土主权是中国的核心利益,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妥协退让的余地。中国的克制是为了和平,但绝不意味着软弱。我们有充分的历史、法理和实际依据,也有坚定的意志和足够的能力,捍卫祖国的每一寸领土、每一片海域。 南海理应成为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这需要地区国家相向而行,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而不是被一时政治需要或外部煽动蒙蔽双眼,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破坏得来不易的稳定局面。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