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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篮打水一场空!”广西南宁,一女子跟丈夫离婚,公婆不知道,竟然立下遗嘱,把一套

“竹篮打水一场空!”广西南宁,一女子跟丈夫离婚,公婆不知道,竟然立下遗嘱,把一套房和20万遗赠给她,女子心花怒放,继承还没生效,她就急不可耐把20万转走,然后带着钱和房子改嫁,公公病逝后,婆婆才知道儿子儿媳已经离婚,她联合儿子,直接把前儿媳告上法庭,请求确认遗嘱无效。 2015年的春天,韦某和陆某悄悄办理了离婚手续,为了不让双方父母担心,他们选择对家里保持“秘密”。 对于两边的老人来说,儿子和儿媳的婚姻一直稳定如常,谁也没想到背后早已波涛暗涌。 离婚后,韦某搬回了自己的小公寓,心里一方面松了口气,一方面也觉得有些空落落。 她想起陆家曾经有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虽然当时她和陆某已经分开,但她心里总有一丝不甘心和期待。 出乎她意料的是,陆某的父母居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她立下了遗嘱,把家里的一套老房子和20万元存款指定给她。 韦某得知这个消息后,心里几乎像捡了大便宜一样,既惊讶又兴奋。 当时她脑子里都是算盘:“这笔钱和房子,继承还没有生效,但我如果不先动手,迟早会有变数。” 于是,韦某决定先行一步,她悄悄把遗嘱中的20万元从银行账户转走,心里想着,反正这是公婆自愿给的,不是吗?有些朋友听说后劝她,人生要低调些,但她觉得自己理直气壮。 拿到钱后,她很快就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带着这笔钱和房子,开始了新的生活,甚至不久后就再婚了。 八年过去了,生活似乎按她设想的顺利进行。然而,2023年的春天,一场突如其来的事件打破了她的平静。 陆大爷因为年事已高,突发疾病被紧急送进了医院,情况十分危急。陆家的家务、住院费用等一时间让梁阿姨——陆某的妻子、陆大爷的母亲——手忙脚乱。 她想要从银行账户里提取一些钱给儿子缴纳住院费,却惊讶地发现,原本属于家里的20万元早在八年前,就已经被韦某转走了。 梁阿姨的心瞬间揪了起来,血压都仿佛升高了好几度。 她的手指发抖,电话拨向韦某,心里充满了焦虑和愤怒:“韦某啊,这笔钱是你公公的救命钱,你怎么能拿走不还呢?现在他病危,我们真的急需用这笔钱!” 电话那头的韦某却显得非常冷静,甚至有些理直气壮:“梁阿姨,这钱你们当年自愿给我的,不是吗?给了就是我的,有什么要回去的道理?” 梁阿姨一听,心里更气了:“你都不是我儿媳妇了,这钱你更不该拿!你难道忘了吗?当初你和我儿子离婚的时候,我已经把你从家庭关系中划掉了,你凭什么拿这些钱?” 韦某不为所动,语气坚定:“钱已经到了我手里,我没有义务退回。”梁阿姨心里一阵失望,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但她强忍住情绪,只能挂断电话,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讨回公道。 随着陆大爷病情恶化,家庭矛盾逐渐升级。 梁阿姨和陆某商量后,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她们联合起来,把韦某告上了法庭,请求确认当初的遗嘱无效。 庭审中,法官仔细审查了整个遗嘱的签订过程、时间节点以及韦某转走资金的行为。 经过调查发现,韦某在离婚后接受遗产的行为确实存在不当之处,尤其是在她已经不再是陆某配偶的情况下,她仍然将钱款据为己有,明显违背了遗嘱设立者的真实意愿。 庭审中,梁阿姨情绪激动,泣不成声地讲述自己儿子的病痛和家里的困难:“这些钱本可以用来救我丈夫的命,韦某却把它拿走。 她明明不是儿媳妇,却拿走了属于我们家的钱,这公平吗?这不是金钱的问题,这是尊严和良心的问题!” 韦某在法庭上依然坚持自己的说法:“我接受这笔钱是合法的,你们当年自愿给我的,我没有做错。” 然而,法庭认为,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关于继承和遗赠的公平原则,也损害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最终,法院判决韦某败诉,确认遗嘱无效,要求她返还当年的资金。 案件尘埃落定,但这个故事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讨论。邻居们议论纷纷:“公婆都老了,本想心安理得给儿媳点财产,结果还是出了事。” 还有人感慨:“钱财虽小,但人心不能小,韦某这么做,确实太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