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名士个个任性自由放达不羁。刘伶嗜酒如命,曾著《酒德颂》,宣称“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故有刘伶醉酒一说。 刘伶,字伯伦,沛国(今安徽宿县西北)人,生卒年约221年至300年,西晋“竹林七贤”之一。泰始初年(265年前后),刘伶曾任建威参军,后因对策时主张“无为而治”而被罢官。罢官后,他常乘鹿车,携一壶酒,命仆人荷锸随行,曰:“死便埋我。” 一日,刘伶行至洛阳南郊,见杜康酒坊门前悬一联:“猛虎一杯山中醉,蛟龙两盏海底眠”,横批“不醉三年不要钱”。刘伶负气而入,连饮三杯,醉归家中,倒地不起,对妻曰:“我死,葬我于酒池,以酒糟覆面,酒器随葬。”言罢昏睡如死。妻如其言,葬于后院。 三年后,杜康来索酒钱,妻怒指墓曰:“人已死,尚何言!”杜康笑曰:“非死,乃醉耳。”遂掘墓开棺,刘伶面色红润,伸腰打呵欠,连呼“好酒”。 又一日,刘伶于室中裸身酣饮,客至见之,讥其无礼。刘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 晋武帝泰始二年(266年),朝廷再征刘伶入朝,使者至村口,刘伶闻讯,遂裸身狂奔,持壶痛饮,使者以为狂人,遂罢。 刘伶尝作《酒德颂》,自称“大人先生”,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为门窗,八荒为庭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 晚年,刘伶留恋河北徐水美酒,终老于此,葬于徐水张华村,后人称其墓为“刘伶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