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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万巨款揣兜里还没捂热乎,人没了,钱也没了。 ​上海这位陶小姐,这回算是给

1900万巨款揣兜里还没捂热乎,人没了,钱也没了。 ​上海这位陶小姐,这回算是给所有“捞女”上了一堂生动的风险课。 ​原本以为傍上了大款,拿了情夫将近两千万,下半辈子直接躺平。 谁能想到,这份看似稳赚不赔的“捷径”,其实从一开始就埋好了雷。陶小姐的情夫金某,并非单身富豪,而是1999年就和沈女士登记结婚的已婚男人,两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携手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婚姻路。 2015年前后,金某和陶小姐发展成婚外情人关系,在此后的七年里,他陆续向陶小姐赠与了大额财产,累计金额高达1900万余元。这些钱,可不是金某的个人婚前财产,而是他和沈女士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里面藏着一个家庭的日常开销、孩子的教育经费,还有沈女士多年的付出与积累。 陶小姐或许从没考虑过,这些来之过易的巨款背后,是另一个女人的婚姻破碎和权益受损。2022年5月,金某突然离世,沈女士在整理丈夫遗物时,才发现了这个隐藏了七年的秘密。 看着一笔笔指向陶小姐的大额转账记录,沈女士的心痛可想而知,但她没有沉溺于悲伤,而是迅速冷静下来,带着子女一起提起诉讼,要求确认金某的赠与行为无效,追回属于自己和家庭的财产。 法庭上的较量一点都不复杂。一审法院直接认定,金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扣除陶小姐此前转回的540万余元后,判决她返还1400万余元。陶小姐不服,提起上诉,可上海一中院的判决依旧坚定——赠与行为既侵犯了原配的财产权益,又违背公序良俗,必须全额返还。这场官司,陶小姐输得彻底,七年的不正当关系,到手的巨款,最终都成了一场空。 有人可能会问,难道婚外情里的赠与就没有例外吗?看看近年来的类似案例就知道答案。浙江宁波有位贾某,接收了他人丈夫四十余万元的“爱情转账”,哪怕有“520”“1314”这类特殊金额,最终还是被法院判决全额返还。 云南的李某收下情人8万余元转账,辩称有部分是代收款和共同消费,却因拿不出证据,二审依旧维持原判。法律早有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未经配偶同意的大额赠与本身就属于无权处分,再加上基于婚外情的赠与违背公序良俗,这种行为从一开始就不受法律保护。 陶小姐的经历真的不值得同情。她明知对方有家庭,却依然接受大额赠与,想着靠依附他人实现“躺平”,这种想法本身就扭曲了价值观。 她可能以为,情夫去世后,没人能追究这笔钱的去向,却忘了原配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所有权,更忘了法律对公序良俗的坚守。哪怕她辩称自己不知情,哪怕这笔钱已经被花掉,都不能成为免除返还义务的理由,毕竟不当得利终究要归还。 现实中,总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靠不正当关系能走捷径。可陶小姐的案例已经证明,靠“捞”来的财富根本站不住脚。婚姻不是儿戏,夫妻共同财产更不是可以随意挥霍的零花钱,那些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想要过上好日子,从来没有捷径可走,只有靠自己的双手打拼,才能收获真正踏实的幸福。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