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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重申: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以依据国际法主张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重申: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以依据国际法主张其对西沙群岛的主权。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还强调:“任何未经越南许可的外国在黄沙群岛(西沙群岛)的活动都是完全非法和无效的,越南坚决反对 这番颠倒黑白的言论,着实让人啼笑皆非。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清楚,西沙群岛自古就是中国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一事实有铁打的历史记载、明确的法律文件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绝非越南一句“主张”绝非越南一句“主张”就能篡改。 翻开中国历史典籍,西沙群岛的身影早已深深烙印在华夏版图上。北宋仁宗年间的《武经总要》就明确记载,朝廷在岭南设立巡海水师营垒,派遣战舰从屯门山出发,西南行七日可至“九乳螺洲”——这正是西沙群岛最早的官方称谓之一。 明清两代,管辖记录更为详实,清代广东水师副将吴陞曾率领水师遍历七洲洋(今西沙海域),周遭三千里躬自巡视,相关事迹被载入《泉州府志》,成为中国对西沙行使主权的直接佐证。 生活在南海之滨的渔民,更是世代在西沙海域捕鱼作业,祖祖辈辈流传的《更路簿》,详细标注着西沙各岛礁的位置和航线,这是比文字记载更鲜活的主权证明。 更讽刺的是,越南如今口中的“历史证据”,恰恰与其早年的官方立场自相矛盾。1956年6月,越南民主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在接见中国使馆官员时,明确承认“根据越南方面的资料,从历史上看,西沙群岛应当属于中国领土”。 1958年9月,中国政府发布领海声明,明确西沙群岛属中国领土,越南总理范文同随即照会周恩来总理,郑重表示“承认和赞同”这一声明,尊重中国的领海规定。 就连1974年越南出版的九年级地理教科书,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课中写道,西沙群岛是保卫中国大陆的“长城”。这些白纸黑字的官方文件、公开发行的教科书,难道不是最有力的“反证”? 从国际法层面看,越南的主张更是站不住脚。二战期间,日本非法侵占西沙群岛,1945年战败后,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日本必须将窃取的中国领土归还。 1946年11月,中国政府派遣“永兴”“中建”等军舰,正式接收西沙群岛,在主岛竖立纪念碑,派兵驻守,并任命张君然为西沙群岛首任管理处主任,全面恢复行使主权。 这一系列合法接收程序,完全符合国际法“物归原主”的基本原则,得到当时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1951年的《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也明确规定,日本放弃对西沙群岛的所有权利,进一步从法律上确认了中国的主权。 越南之所以突然“变脸”,核心原因无非是利益驱使。上世纪70年代,南海海域发现丰富油气资源,加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专属经济区制度,岛屿的战略价值和经济价值大幅提升。原本承认中国主权的越南,见利忘义,开始编造所谓“历史依据”,企图非法侵占。 1975年越南统一后,更是趁局势变动,公然派兵侵占南沙部分岛礁,随后将西沙、南沙群岛擅自划入本国版图,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国际法“禁止反言”原则,也彻底暴露了其觊觎南海资源的野心。 这些年,越南在西沙海域的挑衅从未停止。从干扰中国企业正常海上作业,到在非法侵占的岛礁上强化军事部署,再到炮制“西沙争议”误导国际社会,种种操作本质上都是非法无效的。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不是靠嘴说出来的,而是靠世代经营、合法收复、有效管辖确立的,任何国家都无法改变这一既定事实。 领土主权是国家的核心利益,中国维护西沙群岛主权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越南无视历史事实、违背自身承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中越双边关系,也破坏了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国际社会自有公论,任何企图侵占中国领土、掠夺南海资源的图谋,终将在历史和法律的双重审判下落空。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