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没用还要警察干嘛?”河南郑州,男子因为拒交钱物业费,被保安拦住不让进小区,他就用车堵住车辆入口,报了6次案求助。可是民警不解决问题,只劝他挪车,男子不配合,民警对其使用了辣椒喷雾,并强行扭送导致其受伤,男子不服,起诉民警。 “报案没用还要警察干嘛?”郑州男子堵门6次报警,民警喷辣椒喷雾致其骨折,法院判决戳破关键 事情要从2024年11月24日傍晚说起。郑州同乐小区的田先生,驾车回家时发现车牌被物业拉黑,无法驶入小区。究其原因,是田先生对新物业不承认“终身免物业费”的承诺心存不满,一直拒缴相关费用,物业便用限制车辆进入的方式“催缴”。 一边是急于回家的业主,一边是坚持要物业费的物业,双方僵持不下。田先生越想越气,直接把车停在小区唯一的进车口,导致后续业主车辆排起长队,无法正常通行。他认为物业的行为违法,从傍晚6点到晚上9点多,先后6次拨打110报警,盼着民警能介入制止物业的“侵权行为”。 可前几次出警的民警,到场后仅以“民事纠纷”为由未予立案,只是反复劝导田先生挪车,却没对拦截车辆的物业人员做出任何处理。田先生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没得到保障,民警“只劝自己不劝物业”的态度让他更加不满,坚决不肯挪车。 当晚9点52分,田先生第6次报警后,民警和一名辅警再次到场。在两次口头警告无效后,民警直接对田先生使用了辣椒喷雾,随后强行将他带离现场。第二天,浑身不适的田先生自行就医,诊断结果显示,他右侧第3、5、6根肋骨骨折,还伴有多处皮肤浅表擦伤,住院治疗近20天。 更让人震惊的是,田先生后续发现,民警对他的强制传唤,压根没经过派出所所长批准,这份《传唤审批表》上明确写着“不同意对田某某强制传唤,立即解除”。而另一边,物业在事发后报警,称田先生堵门4小时影响通行,派出所却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田先生立案调查。 “同样是报警,为什么我的求助没人管,物业报警就立案?”田先生觉得警方处置不公,先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被驳回后,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民警的执法行为违法。 这场耗时一年多的诉讼,终于在2025年底有了结果。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田先生因车辆进入被拦报警,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而刘寨派出所未对其报警事项作出处理,也未追究物业拦截车辆的责任,该不立案行为违法;同时,民警的强制传唤未经批准,使用辣椒喷雾、强行扭送致田先生受伤,已超出执法必要限度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后续复议判决中,也明确支持了这一结论。 判决一出,网友们瞬间炸开了锅。有人为田先生抱不平:“物业不让业主回家本身就违法,民警不先管违法的一方,反而对求助人动粗,这操作太离谱了!”也有人吐槽田先生:“堵门影响其他业主通行确实不对,但民警也不能滥用职权啊”“维权要选对方式,堵门是下下策,但执法更要有度”。还有网友一针见血:“物业违法在前,业主维权失当在后,民警处置跑偏,三方都有问题,但执法者的边界不能破”。 其实这场闹剧,藏着三个值得所有人深思的人性与规则拷问。首先,物业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未交物业费属于合同违约,物业可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途径追讨,但无权以限制车辆进入的方式“逼缴”,这本质上侵犯了业主的居住通行权,属于违法行为。 其次,田先生的维权方式错在哪?面对物业的违法行为,他本可以收集证据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起诉,但选择堵门的方式,不仅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还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受害者”变成了“违法者”,反而陷入被动。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民警的执法边界在哪里?根据法律规定,处置民事纠纷时,民警应兼顾双方权益,而不是单方面要求一方妥协。即便田先生拒不挪车,强制传唤也需履行法定程序,使用辣椒喷雾等强制措施更要符合“必要限度”原则,不能因为当事人不配合就随意升级手段 。 法院的判决,不仅是给田先生一个公道,更明确了执法的底线:权力不能越界,执法必须合法。物业没有“执法权”,不能用违法手段催缴物业费;业主维权要守规矩,不能以损害公共利益为代价;而执法者更要坚守原则,既要维护公共秩序,也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能让“求助者”寒了心。 生活中,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很常见,但如何处理考验着各方的智慧和底线。物业多一份包容与合规,业主多一份理性与克制,执法者多一份公正与严谨,很多矛盾都能迎刃而解。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物业纠纷?如果是你,会选择怎样维权?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物业费催缴 乱收业主停车费 物业费抗辩 车主拒付停车费 物业费催缴技巧 郑州社区质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