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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拟撤销“江门市建筑设备研发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根据《江门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修订)》(江科〔2024〕89号),依托广东耀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江门市建筑设备研发重点实验室”因不按要求参加考核评估,经研究拟撤销“江门市建筑设备研发重点实验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月9日至15日,共7天。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68号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