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溪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暨集中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师德失范“零容忍”要求,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暨集中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期。集中整治结束后,将转入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治理阶段,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二、整治依据
整治行动将严格依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辽宁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规范执行。
三、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全体教师。
(一)严禁违规收受财物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得索要或变相索要(暗示)、接受学生(幼儿)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禁参与付费活动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得参加由学生(幼儿)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此类行为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要求,将受到严厉惩处。
(三)严禁谋取不当利益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家长资源谋取不当利益。要坚守教师职业操守,维护教育公平公正。
(四)严禁违规有偿补课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得组织、要求、推荐、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补课;以“一对一”、众筹私教、小班化等形式,在家中、校外租用场地(如宾馆、民宅、车库、会议室、自习室)或利用网络平台(如直播、录播、会议软件)进行补课。
(五)其他行为
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
本溪市教育局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举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携手共创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现将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省级举报电话:
024-86850277
举报邮箱:
本溪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024-42805900
举报邮箱:
本溪县教育局举报电话:
024-46810010
举报邮箱:
桓仁县教育局举报电话:
024-48837597
举报邮箱:
平山区教育局举报电话:
024-42371370
举报邮箱:
溪湖区教育局举报电话:
024-4213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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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教育局举报电话:
024-43887230
举报邮箱:
南芬区教育局举报电话:
024-43809085
举报邮箱:
本溪市教育局
2026年1月9日
(本溪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