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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个男人,离婚时把7套房全给了女儿,扭头就把女儿告了。 理由是自己再婚生了儿

北京一个男人,离婚时把7套房全给了女儿,扭头就把女儿告了。 理由是自己再婚生了儿子,养不起了,要求女儿每月给他5000块赡养费。 法庭上,他前妻一句话,直接把他后面的词全堵死了。 这事得从2018年说起。当时俩人离婚,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名下七套房,全部赠与女儿。但他和前妻,各自保留其中三套房的使用权。不仅如此,两人还各拿了150万现金。 协议一签,男人火速奔向新生活。再婚,生子,一切都很快。 但喜悦过后,账单来了。奶粉、尿布、新家庭的各种开销,像座山一样压过来。他当保安,一个月就2000块,钱根本不够花。他看着怀里的小儿子,再想想那七套房,心里开始不平衡。 他先是试探性地找女儿商量,能不能“还”他两套。 女儿没回话,前妻先炸了:“当初为了顺利离婚,你拿了150万,还留了三套房给你用,现在养不起新儿子了,就想推翻重来?” 路走不通,男人直接把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男人的律师清了清嗓子,对着法官陈述:“我方当事人月收入仅两千元,远低于北京平均生活水平,生活困难,无法支撑新家庭……” 话音刚落,被告席上的前妻身子猛地往前一倾,眼睛死死盯着法官,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钉子:“他有三套房的使用权,哪怕自己不住,租出去两套,北京的房租,去哪儿了?” 整个法庭瞬间安静下来,空气都凝固了。男人的律师拿着手机的手,僵在半空,一动不动。 是啊,租金呢? 一个自称月入2000的“困难户”,手里握着北京三套房的使用权。这笔账,谁都会算。 最终,法院当庭驳回男人的全部诉求。 法律上的“生活困难”,指的是你连基本生活都维持不了。而不是你选择组建新家庭,然后发现钱不够花。 当初签字画押,是为了甩掉旧包袱,奔向新生活。结果新生活的成本,却想让旧包袱来买单。这算盘,打得是不是太精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