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34,证券简称:棒杰股份)于2026年1月9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青嵩”)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同时其一致行动人陈剑嵩先生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的相关情况。
公告显示,苏州青嵩近日办理了570万股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并随即对该部分股份进行了再质押。此外,经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苏州青嵩的一致行动人陈剑嵩先生持有的公司全部226.85万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苏州青嵩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情况
苏州青嵩于2026年1月7日解除了其质押给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570万股股份。该部分股份占其当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000.04万股)的28.5%,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27%。该笔质押起始于2023年1月13日。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目前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苏州青嵩否5,700,00028.5%1.24%1.27%2023年1月13日2026年1月7日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在解除上述质押的次日,即2026年1月8日,苏州青嵩将该570万股股份再次质押给了同一家质权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质押到期日为2028年12月12日,质押用途为个人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苏州青嵩否5,700,00028.5%1.24%1.27%否否2026年1月8日2028年12月12日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个人资金需求
一致行动人陈剑嵩股份被司法冻结
公告同时披露,苏州青嵩的一致行动人陈剑嵩先生持有的公司全部226.8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0.50%)已被司法冻结。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陈剑嵩
否
2,000,000
88.16%
0.44%
0.44%
是
2026年1月7日
2029年1月6日
溧阳市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司法再冻结)
268,500
11.84%
0.06%
0.06%
是
2026年1月7日
2029年1月6日
溧阳市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司法冻结)
合计
2,268,500
100%
0.49%
0.50%
-
-
-
-
-
注:上述被司法再冻结的200万股股份为前期已质押于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陈剑嵩先生曾担任公司董事长,并于2025年7月21日离职,根据董事离职后股份锁定要求,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目前均属于限售股份。
股东持股及质押冻结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青嵩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54.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5.46%。其中,苏州青嵩持有2000.04万股,陈剑嵩持有226.85万股,陈根娣持有227.67万股。
在股份质押方面,苏州青嵩累计质押股份20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100%;陈剑嵩累计质押2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8.16%;陈根娣累计质押2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7.85%。三者合计质押股份2400万股。
公司特别强调,苏州青嵩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剑嵩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亦非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陈剑嵩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公司曾于2025年12月4日披露苏州青嵩的减持计划,计划在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截至本公告日,苏州青嵩已累计减持110.97万股,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4.35%(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