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再次出来表态!1月8日,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在记者会上称,中国在东海日中“中航道”,中方水域作业移动式天然气钻探船一事,尽管日本多次抗议,中国仍继续“单方面”进行开发活动,“企图”造成既成事实,这令人极其遗憾,日本已通过外交渠道向中国提出强烈抗议。 从国际法视角审视,中国在东海的勘探开发活动完全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的主权权利,根据公约第56条,沿海国对距海岸线200海里内的专属经济区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 而日本强行推行的"中间线"主张,既违背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也无视冲绳海槽2940米的深度事实,这一地质构造早已被国际地质学界公认为中国大陆架的自然终止边界。 中国春晓、天外天等油气田均位于距浙江海岸150-180海里的区域内,即便按日方主张的"中间线"划界,这些设施仍处中方专属经济区。 正如国际海洋法专家所言:"东海争议的核心不在划界方法,而在对地质事实的认知差异," 争议根源可追溯至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的划界困境,东海最宽处仅360海里,两国专属经济区必然重叠,日本试图以"中间线"平分海域,而中国坚持大陆架自然延伸至冲绳海槽的立场。 2004年,春晓油气田投产加剧了中日东海争端,日本经济产业省派出直升机"视察"中方设施,同时大幅增加海底资源调查预算,增幅达340%,日本刻意回避冲绳海槽的地质属性,其提出的"吸管效应"理论缺乏科学依据,因为油气资源分布实际上由地质构造决定。 作为资源进口依赖度高达97%的岛国,日本对东海油气资源表现出强烈需求,目前中日关系处于关键时期,中国坚持"主权归我,合作开发"原则,在维护权益的同时保持沟通渠道开放,若日本继续坚持所谓"中间线"主张,不仅不符合国际法,也将失去合作机会。 历史经验表明,零和博弈思维已显陈旧,在气候危机与能源转型背景下,东海争议的解决最终需回归大陆架自然延伸的法理基础,以及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对话精神。 作为长期关注海洋权益的学者,笔者认为此次事件折射出三个深层命题: 其一,国际法执行力的局限性,尽管公约确立了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但"公平原则"的模糊表述仍为争议国提供了选择解释空间。 其二,能源安全的地缘映射,日本对东海资源的迫切需求与其"再军事化"野心形成危险共振。 其三,合作共赢的必然性,唯有坚持"主权与开发并重"的原则,既捍卫法理底线又展现合作诚意,才能真正实现东海的长治久安,这需要决策者的智慧,更考验战略定力,历史终将证明,相互尊重才是国与国相处的永恒法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