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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的惩罚!”广东清远,一小区大堂门口,外卖员送餐时,到达目的地后因无法通过门

“冲动的惩罚!”广东清远,一小区大堂门口,外卖员送餐时,到达目的地后因无法通过门禁,便联系顾客下楼取餐,原本很平常的一件事,没想到外卖员等候来的却是一顿暴打! 来源:【豫视频】 2023年4月8日晚上10点左右,外卖员小邓(化名)如往常一样奔波在送餐路上。他抵达某小区后,发现因门禁系统限制,无法上楼将外卖直接送到顾客门口! 小邓通过电话联系顾客江先生(化姓),希望他能下楼取餐。这本是外卖配送中常见的状况,然而江先生下楼后,因外卖未能送上楼与小邓发生了激烈口角! 争执很快升级为暴力行为。江先生情绪失控,用拳脚对小邓实施了殴打。经司法鉴定,小邓的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一级! 案发后小邓立即报警,打人者江先生并未离开现场,而是等待警方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轻伤一级在司法实践中已构成刑事立案标准。对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审理后认定江先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值得关注的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江先生采取了积极补救措施,主动赔偿小邓32万元,并成功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最终,综合考虑后,判处江先生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两年,这样的判决既体现了对暴力行为的否定,也给了施暴者改过自新的机会! 当一份外卖无法送上楼时,沟通只需一分钟;而当拳头代替言语时,赔偿需要32万元,人生则需要两年缓刑期来重新修正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