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廖某宇被判缓刑的原因,看起来真的挺不合理! 调查中写到:廖某宇与女友因琐事争执心情烦躁,等待多轮红绿灯后,驾驶车辆加速通过,不顾女友劝阻持续加速行驶,看见被害人时随即踩刹车和打方向盘意图避让。 可重点是发生事故时,廖某宇的车速14秒内飙至129km/h,而景德镇市昌江大道限速40km/h,已经是严重超速了,且他当时是清醒的,完全是主观行动,都开到120了,踩刹车完全没用的,这种行为可能是下意识,不足以改变结果,最初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是他严重超速,而不是看他做了避让! 从他因为一点琐事就在市区严重超速,性质就已经很恶劣了,他打方向根本不是他主动为了被害人安全,只是下意识的动作。 希望二审改判死刑。不然这种行为太容易被报复社会的模仿了。先故意加速,然后在撞人前踩刹车减速,就变成间接故意,就不会被判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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