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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拟新增10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姜培军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符合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认定条件的58家申请单位予以公示,我市10家单位入选。

我市入选的10家单位分别为:菏泽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呈电气设备(山东)有限公司、山东中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迪普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菏泽市产教融合研究院、巨野恒丰果蔬有限公司、华夏国药(菏泽)制药有限公司、菏泽家政职业学院、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山东绅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时间为1月7日至1月13日。

根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基地期间享受基地职工待遇,计算工作年限。基地应按单位性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可采取月薪或年薪工资发放办法,并按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基地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需要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对进基地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应当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的任务及时调整在基地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基地所在设区的市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基地的支持力度,出台配套政策支持。对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基地,优先推荐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