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花岗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遵义某医药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遵义康诚医药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平时看上去
不太起眼的消防设施
到了关键时刻
它们就是保护您
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守卫者”
生活中常见的消防设施
您知道有哪些吗?

遵义消防提示
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重视消防安全,积极排查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