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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0证券简称:浦发银行公告编号:临2026-001

优先股代码:360003360008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5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13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为忠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换届方案:本次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2名,分别为张为忠、谢伟;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候选人6名,分别为龚德雄、管蔚、薄今纲、朱毅、林华喆、计宏梅;独立董事候选人5名,分别为吴弘、孙立坚、叶建芳、吴晓球、宋铮。职工代表董事1名,尚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以上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股权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简历详见附件。当选后,新任董事自其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核准后正式履职。

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宋铮当选及任职资格获得监管核准之前,为确保董事会运作依法合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蔡洪平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名独立董事均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2.《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张为忠,男,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开发区分行行长,大连总审计室总审计师兼主任,内蒙古总审计室总审计师兼主任,湖北省分行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行长,总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小企业业务部)总经理兼建行研修中心(研究院)普惠与零售研修院副院长,总行公司业务总监兼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谢伟,男,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许昌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发展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行业务部、发展管理部、大客户部总经理,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资金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金融市场业务总监,总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龚德雄,男,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总裁、财富管理业务委员会总裁,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CEO,国泰君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委员会主席,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申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管蔚,女,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上海久事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纪委委员、审计监察部经理、监事会监事,上海都市旅游卡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薄今纲,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市话局总工程师、副局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共享服务中心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董事、中航信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毅,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邮电部审计局企业审计处副处长,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基建财务处处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调度中心主任、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林华喆,男,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党委委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计宏梅,女,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信息科技部副科长、营业部副科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资产经营一部高级经理,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公司助理总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副总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殊机会投资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书记。

吴弘,男,1956年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委员会委员、上海期货交易所研究院学术委员等。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立坚,男,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同济大学分校助教,日本能势建筑研究所设计助理,第七届国务院应用学科学位委员。现任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协经济金融委员会特聘专家,致公党中央委员、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叶建芳,女,196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届和第四届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女董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晓球(又名吴晓求),男,1959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教授、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院长、国家一级教授,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铮,男,197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2013年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现任香港中文大学伟伦经济学讲席教授、经济系主任,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杰出访问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世界经济计量学会会士,香港金管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货币发行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0000证券简称:浦发银行公告编号:临2026-002

优先股代码:360003360008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浦发优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莲花路1688号(近田林路)

地铁交通:9号线漕河泾开发区站、12号线虹梅路站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3日

至2026年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如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内容参见公司2025年12月27日、2026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本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时至下午4时。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点

1.地址: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

2.交通情况: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六、其他事项

传真:021-63230807邮编:200002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6年1月日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本次股东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股东应当针对该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对于该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5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5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票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就该议案组拥有的选举票数时,该股东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股东对独立董事议案组候选人所投选举票数少于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该股东投票有效,但差额部分视为其放弃表决权。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应选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5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组3.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5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3.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