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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002819):股东大连金投拟减持不超889.08万股 占总股本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或“公司”)于近日发布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金投”)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889.0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

股东减持计划详情

公告显示,大连金投目前持有东方中科股份3460.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8%(总股本以29961.01万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324.70万股后计算)。根据减持计划,大连金投拟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96.36万股,占总股本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92.72万股,占总股本2%。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数(股)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大连金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4,606,800

11.68%

2,963,600(集中竞价交易)

1.00%

5,927,200(大宗交易)

2.00%

合计

34,606,800

11.68%

8,890,800

3.00%

本次减持的原因是大连金投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为其通过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减持背景与合规性说明

公告指出,大连金投在历史持股过程中曾作出相关承诺:在通过协议转让取得原股东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持有的上市公司23.85%股份后,至欧力士科技租赁株式会社原承诺期限(2021年11月11日)届满期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东方中科上市发行价。该承诺期限已于2021年11月11日届满,大连金投在承诺期内未违反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亦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及承诺的情况。

同时,大连金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禁止减持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风险提示

东方中科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减持时间及价格亦存在不确定性。不过,公司强调,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表示,在减持计划期间,大连金投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也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备查文件为大连金投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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