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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学中医的男生小黄,网上刷到女生找对象帖子后主动联系,二人线下见面后发展成

广东,一学中医的男生小黄,网上刷到女生找对象帖子后主动联系,二人线下见面后发展成情侣。小黄得知女友身体不适,便免费为其针灸,前几次亲密接触女友未抗拒。没想到最后一次被悄悄录像,一个月后,女友持录像报警,指控小黄强制猥亵,小黄被刑拘。女友还向小黄家属索要30万至50万赔偿调解金,小黄姐姐怀疑是圈套,向记者求助,公安机关建议先收集证据。 (来源:红星新闻、纵览新闻) 男生小黄,是学中医的,平时除了上课,就喜欢在网上聊天闲逛。 这天,他在网上闲逛时,刷到一个女生找对象的帖子,帖子里女生描述了自己的一些情况,还附了照片。小黄一看,觉得这女生挺符合自己眼缘,就主动搭了话。 两人聊了一段时间后,觉得挺投缘,就约着线下见面,见面后彼此感觉都不错,很快就发展成了情侣关系。 恋爱没多久,小黄发现女友身体有点不舒服,总是这疼那疼的。 小黄想着自己学中医的,就主动提出给女友免费针灸,女友一开始有点犹豫,但想着小黄是学这个的,也就答应了。 前几次针灸的时候,小黄和女友会有一些亲密接触,小黄帮女友调整姿势,或者轻轻按按穴位什么的。 女友都没拒绝,小黄心里就更认定这段感情了,觉得自己找到了对的人。 可谁能想到,最后一次针灸的时候,小黄完全没察觉到女友悄悄打开了手机的录像功能。 整个针灸过程,都被录了下来。 一个月后,小黄和女友联系,却突然联系不上了。 他正纳闷时,就接到了民警的电话,说他涉嫌强制猥亵,要被刑拘。 小黄当时就懵了,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后来才知道,是女友拿着那次悄悄录的像去报了警,说小黄在针灸时,对她进行了强制性的猥亵行为。 小黄被刑拘后,女友又找到了小黄的姐姐,开口就要30~50万的赔偿调解金。 小黄的姐姐一听,就觉得不对劲了,她觉得弟弟和女友的感情一直挺好,而且前几次针灸时,女友都没拒绝亲密接触,怎么突然就变成强制猥亵了,还索要这么多赔偿,这很可能是个圈套。 小黄的姐姐只是怀疑,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思来想去,她决定向记者求助,希望能把这件事曝光,让更多人知道,也希望能得到一些帮助。 小黄的女友,在报了警并索要赔偿后,就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这件事呢? 1,女友索要巨额赔偿,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女友以报警指控小黄强制猥亵为筹码,索要30到50万的赔偿调解金。 从法律层面来看,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女友索要的赔偿金额,是远超合理范围的。 如果经过调查,证实女友具有非法占有小黄财物的目的,即并非基于合理的赔偿诉求,而是想通过这种威胁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那么女友的行为很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一旦罪名成立,她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您觉得女友索要这么高额的赔偿,真的是出于合理诉求吗?如果最终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这样的处罚力度是否合适呢? 2,小黄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呢?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认定该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强制”这一要素。 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前几次小黄为女友针灸时,女友并未抗拒亲密接触。而最后一次被录像的情况,需要结合录像内容等多种证据来判断是否存在“强制”行为。 如果录像显示小黄在女友明确表示不愿意的情况下,仍然强行进行针灸等亲密接触行为,那么小黄就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 但如果录像中并没有体现出“强制”要素,女友是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针灸,那么小黄就不构成此罪。 您认为从现有信息看,小黄存在“强制”行为的可能性大吗?如果最终认定小黄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女友的行为是否涉嫌诬告陷害呢? 在恋爱关系中,如何界定亲密行为的自愿与强制呢? 目前,这起案件还没有明确的判决结果。 有人说小黄肯定是被冤枉的,也有人说可能真的是小黄做了什么过分的事。各种说法都有,但谁也不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 小黄的姐姐每天都在煎熬中度过,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等到一个结果,她只希望能尽快把事情查清楚,还弟弟一个清白,让那些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您觉得小黄真的是被冤枉的吗?还是其中另有隐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