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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老人年轻时痛失爱女,花重金买了合葬墓,想着百年后能与女儿相伴长眠。可当

湖北武汉,老人年轻时痛失爱女,花重金买了合葬墓,想着百年后能与女儿相伴长眠。可当初她因悲痛过度,委托亲戚代办了墓地手续,如今跟陵园icon办理合葬确认时,却被工作人员拒绝!工作人员:“非本人签字”无坟墓使用权! 武汉老人痛失爱女,花重金买合葬墓却遭拒?法院一句话戳破关键 “我就想百年后和女儿挨得近一点,这有错吗?”武汉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握着泛黄的购墓合同,在陵园柜台前红了眼眶。年轻时痛失独女的锥心之痛,让她耗尽积蓄买下合葬墓,只为圆一个“死后相伴”的心愿。可当初因悲伤过度委托亲戚代办的手续,如今却成了陵园拒绝她的“铁理由”——“非本人签字,没有坟墓使用权”。 谁能懂一位母亲的执念?老人的女儿当年因病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让她一度卧床不起,连处理后事的力气都没有。想着女儿孤零零躺在地下,她心如刀绞,唯一的念想就是将来能与女儿合葬,在另一个世界继续守护她。于是她托付信任的亲戚,花重金敲定了合葬墓,把所有思念都寄托在这方小小的墓穴里。这些年,她时常独自去陵园探望,摩挲着墓碑上女儿的名字,一遍遍念叨:“妈以后就来陪你了”。 可随着年事渐高,行动越发不便,老人想提前办好转户确认手续,却被陵园泼了一盆冷水。工作人员拿着当年的合同,指着亲戚的签名,语气坚决:“我们只认签字人,要么让他来办变更,要么就没法确认使用权。”老人急得浑身发抖,翻出当年的银行转账记录、与亲戚的聊天记录,一遍遍解释当年的处境:“我那时候哭都哭不出来,怎么亲自去签字啊?钱是我出的,墓是我买给我和女儿的,凭什么不认?” 更让她崩溃的是,当年的亲戚因家庭变故,早已不愿再出面协助。多次沟通无果后,老人只能拖着病体奔走投诉,原本的念想变成了心病。有网友共情:“这不是故意违规,是特殊情况的无奈之举,陵园太不近人情了!”也有人吐槽:“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难道签字比母女团聚的心愿还重要?” 其实这场纠纷,戳中了很多人对“规则与人情”的困惑。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行为只要是委托人真实意愿,且有明确证据佐证,合同就合法有效。老人持有完整的付款凭证,能清晰证明购墓是她的真实想法,亲属代签只是无奈之下的委托,并非无权代理。而陵园死守“本人签字”的内部规定,却忽略了殡葬服务背后的情感属性,更违背了“慎终追远”的公序良俗。 幸运的是,走投无路的老人最终选择起诉,法院的判决给了她公道。庭审中,法官明确指出:老人作为出资人和实质权利人,合葬的初衷符合伦理亲情,陵园以内部规则拒绝办理,既不合情也不合法 。最终判决确认老人享有合墓使用权,陵园还主动表示会上门协助办理变更手续。 这场风波的落幕,不仅守护了一位母亲的最后心愿,更给所有服务机构提了个醒:规则是为了保障公平,不是用来冰冷卡人的。尤其是涉及生死、亲情的殡葬服务,更该多些人文关怀,少些机械刻板。就像网友说的:“合规的前提是合情,不能让表格挡住人心。” 同时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委托他人办理墓地、房产等重要手续时,一定要签订正式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留存好相关凭证,避免后续扯皮。但更重要的是,希望所有服务机构都能记住:法律既有底线,也有温度;规则既要遵守,更要变通。别让“本人签字”这样的形式,挡住了人间最真挚的情感。 你怎么看待这件事?如果遇到类似的“规则与人情”冲突,你会站在哪一边?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双人合葬墓 合葬纪念 合葬墓地 合葬墓 合葬之谜 武汉名人墓 老人合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