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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中心42号窗口前,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把手里的红色房本摔得啪啪响:“我是

房产交易中心42号窗口前,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把手里的红色房本摔得啪啪响:“我是独生子,我爸妈都走了,这房子凭什么不能直接过户给我?还要我那个失联十年的大舅签字?” 这就是那个经典的、让99%的人都栽跟头的法律盲区。很多人潜意识里觉得:我是家里唯一的根,父母走了,财产天经地义就是我的。 如果你也这么想,那接下来的内容,可能会让你后背发凉。 在法律层面,根本没有“独生子女自动继承”这一说。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我给大家拆解一个最极端的“死局”: 假如父亲先去世,没有留遗嘱。那么父亲名下的房子,不仅属于你和母亲,还属于你的爷爷奶奶(如果他们当时健在)。 紧接着,如果你的奶奶在父亲之后去世,那属于奶奶继承的那一部分份额,就会瞬间发生“转继承”——流向奶奶的其他子女,也就是你的大伯、姑姑、叔叔。 这时候你想卖房?对不起,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已经不是“你家的”了,而是你和七大姑八大姨“按份共有”的。想要过户,必须凑齐这帮亲戚,一个个签字放弃继承权。只要有一个人因为利益或者单纯看你不顺眼,拒绝签字,这房子就只能烂在手里,或者是走漫长的诉讼程序。 这就是为什么我反复提醒身边的朋友,别忌讳谈论生死。 很多家庭为了那点所谓的“吉利”,避讳立遗嘱,结果把原本清晰的资产,变成了一道无解的数学题。尤其是家里关系复杂、老人健在的情况,一张轻飘飘的纸,有时候比几十万的律师费都管用。 别觉得这是危言耸听,回去翻翻家里的红本本,如果上面只写了父母的名字,今晚吃饭的时候,或许该聊聊这个“尴尬”的话题了。 如果是你,你会选择提前立遗嘱,还是觉得那是“咒自己”,以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