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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黑名单”锁住电梯,谁给了权力锁住业主回家路? 近日,湖南株洲天元区提香蓝岸

物业“黑名单”锁住电梯,谁给了权力锁住业主回家路? 近日,湖南株洲天元区提香蓝岸小区的一则投诉引发热议。据市民反映,仕格物业公司以系统升级为由,将欠费业主列入“黑名单”,直接禁止其使用电梯,导致大量业主被迫爬楼回家。老人、小孩、孕妇在寒风中艰难攀爬,下班高峰时段业主滞留室外——这一幕,与其说是物业费催缴手段,不如说是对业主基本生活权利的粗暴侵犯。 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并不鲜见,但此次事件将冲突推向了新高度。物业公司采取“锁梯催费”的极端方式,本质上是以限制业主基本生活便利为要挟,试图强制解决费用纠纷。这种做法不仅缺乏法律依据,更违背了物业服务的基本伦理。 从法律角度看,物业公司无权以任何形式限制业主使用公共设施的权利。电梯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只是受委托进行管理和维护的服务方,而非所有权人。以欠费为由禁止业主使用电梯,涉嫌侵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即使存在物业费纠纷,也应通过协商、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而非采取“自力救济”的极端手段。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手段对特殊群体的伤害尤为严重。老人、孕妇、幼儿和身体不便者,如何应对每天爬楼的困境?万一因此发生意外,责任该由谁承担?物业公司是否考虑过这种“强硬手段”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人文危机? 物业费收取难,确实是许多物业公司面临的现实困境。业主拖欠费用,可能源于对服务质量的不满、费用标准异议或其他纠纷。但解决之道在于提升服务品质、加强沟通协商、完善纠纷调解机制,而非将自身置于与业主对立的位置,采取激化矛盾的方式。 这一事件也折射出当前物业管理领域权责不清的普遍问题。物业公司往往将自己定位为“管理者”而非“服务者”,导致服务意识缺失,权力越界行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管,明确权力边界,防止类似“锁梯逼费”的侵权行为再次上演。 回家,是最基本的需求;电梯,是现代高层住宅的必备设施。当物业公司能够随意掐断这条回家路时,我们不得不问:谁给了他们这样的权力?又该如何保障业主不再因费用纠纷而被剥夺基本生活便利? 您如何看待物业“锁梯催费”行为?如果您是业主,会如何应对?如果您是物业管理者,又会采取哪些更合理的催缴方式?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和建议。物业困境 物业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