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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应急管理局举办学习宣传贯彻新《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专题讲座活动

12月29日下午,省应急管理厅邀请暨南大学法学院邱新副教授举行新修订《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专题宣贯视频培训会,市应急委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局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共80余人在市分会场参加了专题讲座,各区(功能区)应急委同步设分会场收听收看。培训会上,邱教授从《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总则、管理与指挥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等七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介绍了新修订《条例》修订亮点和内容变化。讲座内容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针对性。

省应急厅培训会结束后,我市继续召开《条例》学习宣贯动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刘伟副局长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一是全面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一方面要开展领导干部学习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条例纳入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专项内容,通过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会、专题培训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另一方面要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建宣讲力量,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宣讲活动。二是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及时完善配合制度规范,按照新修订《条例》结构和内容的变化,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