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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一男子“黑飞”被警方查处!

转自:鹤城发布

随着无人机消费热潮的兴起

携带无人机拍照、录制视频

成为大众消费娱乐新趋势、新潮流

然而

部分群众

在未取得飞行资质的情况下违规操作

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近日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公安局

依据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开出首张

“黑飞”罚单

1月1日

龙江县公安局

多警种联动

依法查处一起

民用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

涉事人员崔某某

于1月1日

在管制空域操控小型无人机

飞行至124米高度

无证且未在飞行前进行实名登记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构成违法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

违法行为

被龙江县公安局

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普法课堂

什么是无人机“黑飞”?

无人机“黑飞”指无人机未经登记注册、未获相关许可,或违反禁飞规定,在禁飞区或未经授权的空域进行飞行。“黑飞”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在管制空域内未批准起飞、在适飞区域内超过限飞高度

在禁飞区擅自飞行

使用未注册的无人机作业、无证飞行

"黑飞"带来的三大风险!

0

1

影响航空安全

无人机闯入民航航线,可能干扰飞机正常起降,造成严重后果。

0

2

信息安全隐患

非法航拍可能泄露国防、交通枢纽等敏感信息。

0

3

人员与财产损失

无人机失控坠落,容易造成砸伤、砸坏等事故。

“黑飞”后面临的处罚!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新法修订管理更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将‌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对违反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非法穿越国(边)境等行为设定了拘留、罚款等处罚措施‌。‌

新法‌第四十六条针对无人机飞行活动作出以下规定:‌‌违反‌飞行空域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非法穿越国(边)境‌: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此外,新法其他条款也涉及无人机相关行为:

‌第四十三条:升放携带明火的升空物体,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且不听劝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六条: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偷开他人航空器(包括无人机)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