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气人!锦州女子8岁被过继,养父母视如己出,谁知请个保姆竟鸠占鹊巢 辽宁锦州的赵某,8岁那年因为姨姨不能生育,被亲生父母过继给了姨姨姨父,从此改姓赵,成了养父母的掌上明珠。 养父母对她掏心掏肺,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等她长大成人,养父母风风光光帮她操办了婚事,看着她嫁作人妇。 后来养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赵某心疼二老,和老公一商量,干脆在养父母小区租了套房,搬过去贴身照顾。 2020年,老公要去沈阳工作,想带着全家一起定居。这可愁坏了赵某,养父母怎么办?思来想去,她找到了亲生父母那边的弟弟,想让弟弟帮衬着多照拂。 弟弟把这事跟岳父母一唠,岳父母热心肠,直接介绍了一个姓郑的保姆。 看郑某做事麻利,又是熟人介绍,赵某彻底放了心,带着老公孩子去了沈阳。逢年过节,她也会赶回锦州看望养父母,帮着处理家里的琐事。 2021年3月,养母突然去世,赵某火急火燎赶回来操办后事。之后养父还是由郑某照顾,她安顿好一切,又返回了沈阳。 可谁能想到,没过多久,90岁的养父也撒手人寰。等赵某接到消息赶回家,养父已经离世两天了! 就在她忙前忙后操办养父后事时,一个晴天霹雳砸了下来——养父竟然在9个月前,和郑某领了结婚证! 更让她崩溃的是,养父名下的房子,早就过户到了郑某儿子的名下;养父去世后,3.9万多元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也被郑某领了个精光! 原来,养母去世才两个多月,郑某就带着行动不便的养父去公证处,办了一份“婚后未曾生育子女和收养子女”的公证书。紧接着,养父的房子就以买卖的名义,转到了郑某儿子名下。 2021年9月28日,郑某拿着公证书,陪着90岁的养父领了证,彼时养父比她整整大了38岁! 赵某气得浑身发抖,2023年9月,她一纸诉状把郑某告上了法庭。她坚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有瑕疵,养父当时身体极差,连握笔签字都费劲,肯定是被郑某胁迫的,要求判决婚姻无效,确认自己的养女身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可郑某却倒打一耙,一口咬定赵某不是养女,还说她根本没尽过赡养义务,没资格起诉! 法院审理后给出判决: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时,审查了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养父和郑某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同时,也明确确认了赵某和养父母的收养关系。 养父那套价值15万的房子,赵某继承5/8的份额,郑某继承3/8的份额。因为赵某份额占比更大,房子归赵某所有,她需要折价支付郑某相应房款,郑某儿子配合办理过户。 赵某和郑某都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结果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了两人的上诉。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就包括养子女。 这事真的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多少家庭请了保姆,就把老人全权托付,自己当甩手掌柜。时间久了,难免让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为人子女,哪怕再忙,也要多回家看看老人,别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大家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评论区里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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