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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一男子花150万转让来一茶叶店铺,才经营半年多,市场就不续租给他了,理

浙江杭州,一男子花150万转让来一茶叶店铺,才经营半年多,市场就不续租给他了,理由是市场不允许二手转让等其它违规行为。男子大喊冤枉,称市场是知道转让行为的,还拿出了一笔4000元的转让费缴费凭证。 2025年5月,朱老板看中茶叶生意的前景,朋友也都十分赞同。 一番考察后,他发现杭州解放路副食品茶叶市场的茶叶商铺扎堆,深知买卖就怕不聚堆,扎堆经营才能吸引更多客户。 可这里的铺位早已满员,朱老板便四处打听有没有转让的商铺,他想着哪怕多花点钱,先挤进来站稳脚跟,只要生意红火,早晚会把成本赚回来。 巧的是,市场三区37-38号的茶叶铺正好急着转让。一番讨价还价后,对方开出150万的转让费。 按理说这个价格高得离谱,单算店铺装修和现有货品,根本不值这个数,但朱老板认准了这家店的发展前景,还是决定接手。 5月11日,朱老板和高某某签下了店铺转让协议,接手了该的店铺,转让费高达150万,这笔钱由桑某代为支付。 拿下店铺后,朱老板紧接着和市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2025年5月15日一直到12月31日,这段时间的租金合计32140元。 签完合同,朱老板祝准备把店铺重新装修一下。 他把天花板上的烟感器拆了下来,装了一个吊顶,门口的展示柜被水泡了,他一并找人换掉了。 万万没想到,就因为他私下改动了以上两个地方,被市场管理人员看到了,认为他这些改动没有经过市场的同意,属于违规操作。 朱老板得知后,立刻按照市场的要求把烟感器和展示柜都恢复了原样。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可没想到这件事直接影响了后面的续租。 眼看着租期一天天临近,市场里的其他商户都陆陆续续签订了续租合同,可唯独朱老板迟迟没收到通知。 直到11月5日,他意外收到《不再续租通知函》。理由就是他之前的违规操作行为。 这让朱老板既委屈又不解,他觉得市场用装修这点小事拒绝续租,完全是惩罚过度。 而且他了解到,市场里和他有过类似装修改动的商户不止一家,为什么偏偏只针对自己? 同时,朱老板发现有人在社交平台上无中生有,恶意诋毁他的店铺,因此,朱老板怀疑这些言论可能也影响了市场的续租决策。 随后,朱老板多次和市场据理力争,可市场依旧坚持不再续租给他。 走投无路之下,朱老板找来媒体帮忙调解此事。 记者找到市场负责人梁总,对方给出了明确的说法。 梁总表示,拒绝续租是因为朱老板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和市场管理规定。 首先,朱老板擅自拆除市场的消防器材烟感器,还私自改动了市场安装的门口展示柜,这两项行为都属于违规操作。 其次,市场在出租商铺时就明确要求,法人要亲自在店经营,可朱老板长期缺位,市场怀疑店铺存在二手转租的情况,这也是市场管理条例严令禁止的。 梁总还怀疑朱老板经常不在店里,就是把店铺转租给了桑某,这是有迹可循的,当初桑某代为支付的150万。 梁总强调,按照规定,市场完全可以直接清退朱老板,并且不予退还押金。 但出于人性化管理的考虑,市场和朱老板沟通了好几次,最终才决定不再续租,并没有对他进行更严厉的处罚。 对于朱老板提到的150万转让费,梁总也表明了立场:市场明确禁止商户私下转让店铺,这笔转让费是朱老板和高某某之间的交易,和市场没有任何关系,再说了,这个店铺根本也用不上150万。 梁某还说,当初朱老板说自己有困难,找到了一个靠谱的下家,对方是专业做茶叶生意的,考虑到不损害市场的利益,市场才同意了,市场是不允许二次转租的。 这时候,朱老板拿出了一笔4000元的转让费缴费凭证,他认为这就证明市场是认可店铺转让行为的。 梁总解释,这笔4000元的费用并非转让费,而是和合同约定相关的款项。 按照协议,如果商户在租期未满时提前撤场,需要向市场支付违约金。 梁总还松口说,至于这4000元,如果确实需要退还,市场也可以退还。 朱老板表示,接下来会走法律程序。 《民法典》第734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朱老板与市场的租赁合同中虽约定了优先承租权,但想要享受优先承租权,前提是得遵守合同约定。 市场主张其存在擅自改动消防器材和市场所属展示柜、法人长期缺位疑似转租等违约行为。 若这些违约事实属,市场有权拒绝续租。 另外,朱老板提出的4000元缴费凭证能否证明市场认可转让行为,还需要进一步核实。